2011年07月25日 15:23 来源:《第一财经周刊》
作家状告苹果,相当于把自己绑定在一个旧有的图书销售模式里,垒起一座看不见的城池。
李洋
挺聪明的人有时也会办蠢事,眼下就有一群。
韩寒、李承鹏等五位作家连同五家书商成立了一个自卫队—“作家维权联盟”。这个非营利性组织以资讯公司的名义进行了注册,分别从当当、京东和北京明天高软科技公司筹得100万元,号称为成员作家免费打官司,控告盗版侵权行为,赔偿金二八分成。目前已吸引了几十位作家加入。
这个组织控告的第一家公司是苹果。他们说,苹果是比百度文库更为恶劣的网络侵权者,其App Store里的数百个应用软件向人们提供了数百种未经授权的书籍,对作家的利益造成了侵害,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10亿人民币”。
先不说10亿人民币是如何来的,这件事本身看着有点……可笑。我知道他们都是些明白人,但在这件事上,有点糊涂。
对作家来说,利用苹果在线商店卖书其实是一件好事。苹果公司与软件销售方三七分成。而在传统出版模式之下,想要拿到70%的版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书商、出版社、发行机构等中间商存在,留给作家的版税也就是10%至15%。在线销售作为一种几乎没什么成本的二次销售模式,即使只是定价0.99美元,每本也能给作家带来相当于一本卖价40块钱左右的书带来的版税收益。 这几位作家都有着巨大市场号召力,所以在苹果商店上卖书对他们来说不是坏事。
但显然作家们跟上次面对谷歌时候不问青红皂白地发声明一样,抱着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就跟谁急的心情先叫了起来。虽然实际上我们都知道,真正侵权的是那些盗版书软件提供者—从某个角度来讲,他们比这些作家更早一步看到了苹果在线商店带来的新机遇。
并且即使中国的作家联盟状告苹果,官司也很难打赢。作为一个平台的提供者,苹果早已在合作协议中把自己的法律风险降到了最低:提示软件上传者的作品必须符合版权规定,否则责任自负。
换一个角度,对于作家们的好处还有这种新销售模式打破了审批制。各种书籍作品可以以软件的形式自由上传。换句话说,你连个书号也不需要去弄了,犯不着傍着书商傍着出版社了,也不必为了某些审查而特地修改作品,作家自己就可以决定和销售自己的产品—前提是你合法、拥有原始版权、有人肯掏腰包—这比通过一个机构和一个公司要好。
这个联盟中的成员各怀心事。书商们愿意掺和这个事,因为它们是传统商业模式链条中的利益相关者。当当和京东之所以愿意出钱赞助,也是这个原因。它们当然不愿意作家借助新平台而舍弃自己。
传统的商业模式不会消失,但它并不是一种真理,作家没必要和出版商们捆在一起去抱着旧有商业模式不放,垒起一座看不见的城池——不让自己出去,也不许别人进来。作家是有创造力和观察力的一群人,但一味固守旧有模式,就没有进步可言了。看看那些曾经趾高气扬的唱片公司如今的命运就知道创新商业模式的威力了——它们中的多数现在懂得接受新的商业模式了,但它们已经错过了真正的机会。
我还听到另外一种说法,这是敦促苹果来肩负起反盗版的责任,这是我听到的最恐怖的说法,让苹果反盗版就意味着它要审查内容,就相当于让它负起甄别言论的责任。你也许认为那些随便删除别人言论的网站做得没什么过火,眼下也没有什么办法,但我们应该知道:把自由言论的决定权让渡给一家公司,不比把它让渡给政府好到哪里去。
我们亲爱的敢于批判一切的作家们,你们说对不对呢?
作者:李洋(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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