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2日 05:35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究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算是“新杭州人”呢?根据《通知》规定,“新杭州人”是指在杭州市主城区稳定就业并在主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非杭州地区户籍进杭务工人员。
在明确“新杭州人”定义的同时,杭州市还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杭州人发放《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据了解,《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是新杭州人在杭享受就业创业和培训政策的基本凭证,持证人员将进入全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系统,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根据《通知》规定,新杭州人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具体条件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具备劳动能力、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关系仍保留在杭州主城区;未被用人单位录用;未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杭州市劳动局介绍,有意申请办证的新杭州人可携相关材料到《浙江省居住证》发放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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