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华:寄望碳预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16:01 来源: 《中国投资》潘家华及其团队正在争取将碳预算方案最终上升至国家政策的高度。在《京都议定书》前景堪忧的情况下,基础4国已经把碳预算作为“后京都”的备选方案之一
文/《中国投资》 刘斯斯
气候问题越来越严峻地摆在全人类面前。一方面是因温室效应引发的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而且呈愈发严重的趋势。另一方面,全球为应对这一问题所作出的努力却鲜有成果。6月17日,2011联合国第二轮气候变化谈判在德国波恩结束,同样并未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作为年底南非德班会议前一次重要的协调会议,《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各国减排目标以及资金等核心问题仍旧游离于谈判主题之外。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对《中国投资》表示,自《京都议定书》诞生以来,与其相关的争议就从未停止,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第二承诺期的谈判缓慢而艰难。在伞形集团(指除欧盟之外的发达国家,因其在地图上的分布形似一把伞而得名)多数国家明确表示反对《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国际气候制度或许正面临着新的变革。
如何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公平分配排放空间,促进各国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每一个人的碳排放权益,潘家华及其团队给出的答案是:碳预算方案。
该方案立足于地球村的每个村民理应拥有的基本碳排放需求,更好地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期望能够在实现全球中长期减排目标的情况下,构建更为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制度。
2010年4月,在北京举行的碳公平国际研讨会上,德国、日本、印度明确认同并支持“碳预算”思路框架,认为是 “后京都”全球气候协定的正确思路。在2010年7月巴西举行的“基础四国(中印巴西南非)”部长会议上,与会专家的报告和部长会议宣言均高度评价“碳预算方案”的公平与可持续特性,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成为一个可以操作的方案。潘家华对本刊记者表示,将这一方案上升至国家战略以至于全球战略,所需要的只是更多时间。
“德班会议”务实面对
对于年底的德班会议,中国没有必要急于求成
近几年全球气候谈判进程可谓一波三折,潘家华强调,气候谈判以及技术与资金等问题,都需要放在国际大背景和大环境中才能看得更加清晰。
目前,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总量由当年不足世界排放总量25%,变为现今超过50%,因而使得发达国家一再强调发展中国家必需加入负担减排承诺的行列。
另一方面,进入本世纪之后,以发展中的部分国家作为新兴经济体整体性突起,国际经济格局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美国占世界经济比例由当年的30%下降到现在的27%左右,仍旧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欧盟所占份额则由28%降至如今的不足25%,整体上也在下降。日本从1990年到现在的20年中,则基本属于原地踏步。
“温室气体排放格局、世界经济格局以及政治格局均已发生深刻变动,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气候谈判仍然按照20年前约定的方式继续下去,当前各国谈判代表的心态,显然不能同日而语了”,潘家华这样说道。
矛盾的集中点之一,在于《京都议定书》的存废。
“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促进和深化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进程的重要共识,《京都议定书》可以说是全球为应对气候变化走出的第一步,然而这一步却走得并不顺利”,潘家华表示,《京都议定书》谈判花了两年时间,让其生效却花了8年时间,此后仍不断受到很多发达国家政界及学术界人士的非议。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2007年提出的“巴厘路线图”期望能够在哥本哈根会议上确定《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以保障在2012年第一承诺期到期后不会出现断档,但这一期望最终落空。
新的希望再度托付于2011年的“德班会议”,潘家华对此却并不乐观:“2009年之后,气候谈判进程又接连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及今年日本地震海啸核事故的打击。另一方面,目前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尚未产生根本性突破。综合以上因素,如果说期望在今年的南非德班会议上能够达成新的气候变化协议,或者确认《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年底的德班会议确实未能达成相关协议,潘家华认为主要责任仍在发达国家,因其缺乏减排意愿,并未率先垂范,也没有在资金和技术上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行动。
“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体,一个排放大国,其在国际事务之中的话语权正在不断增加,但是尚未拥有足够的控制权和领导力。所以我认为中国不具备推动谈判进程的主导地位;何况即使有主导地位,中国也没有必要牺牲中国自身的经济利益,来推动谈判进程”。潘家华进一步表示,中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做得非常好,即便《京都议定书》因为谈判原因而出现3-5年的真空期,对于中国来说并不可怕。所以对于年底的德班会议,中国没有必要急于求成。
难解的技术与资金困局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对于技术和资金的要求合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在提供支援时确实存在困难
气候谈判进展缓慢,二氧化碳减排任务却变得越来越紧迫。波恩谈判中,前两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的快速启动资金及其他长期资金问题未获实质性进展。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团长苏伟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2013年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资金还是零。
对于这一难题,潘家华向记者阐述了他的看法:“气候谈判的核心问题是减排,而减排就需要技术和资金。但是受到西方国家制度与认知的影响,在实质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援,要比想象中困难的多”。
以转让减排技术为例,潘家华解释称,技术需要资金,同时还有一个法律问题。政府本身并不是技术的开发和拥有者,而拥有技术的私营企业都有利益需求,因而目前已经实现的技术转让均是通过市场行为达成的。
对此,潘家华还提出了对于其后续进展的质疑:技术更新之后,发展中国家是否还要再次购买?此后的每一次更新,是否都要重复购买?“我个人认为,最初谈判时要求发达国家无偿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这一构想本身并不正确,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正在于此。减排技术应该着重在自主研发,否则永远只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另一方面,潘家华明确表示,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技术和资金要求,绝对是合理的:“第一,二氧化碳的历史排放是由发达国家造成的,而受到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是发展中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发达国家负有气候债务,应当偿还。第二,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能力方面比较欠缺,如果想要实现低碳发展,也必须要有外部的援助。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提出的这些要求,是全球联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有理,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支援又有困难,在这样的情势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还能够往前走多远?
2.33吨:一个人的碳预算
“碳预算方案”希望能够重新确立一种更加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制度
谈判进展艰难,资金与技术问题迟迟难解,为了破解这一纠葛的局势,潘家华及其团队提出了“碳预算方案”,以期重新确立一种更加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制度。
潘家华向记者解释称,碳预算方案的原理很简单:人类作为生物学个体,其基本生存需求是有限的,但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同时,地球的总资源也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要保障的,是每一个人的基本生存需求。
由此,潘家华的团队提出了“人际公平”的碳排放概念,即每一个人所拥有的碳排放量都是平等的。此外,基于碳排放是一个过程而并非一个时点,碳排放总量的计算需要以一个时间段的累积总量为基础。
经过科学测算,为了实现2050年相对2005年减排50%的目标,从1900-2050年的151年间,全球碳预算约为22725亿吨CO2,以2005年全球总人口大约64.6亿为基准,平均到每人每年的碳预算约为2.33吨CO2。
照此标准,多数发达国家不仅历史欠账严重,未来发展的碳预算额度也需要寻求更多保障,而发展中国家则多有盈余。这样,碳预算的国际转移支付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具体来说,主要可以从3个方面予以实施:第一,国家内部的跨期转移。出现历史透支的国家使用其未来碳预算弥补本国历史欠账。通过这一方式,部分国家,如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可以实现自身历史碳预算的平衡。
第二,历史预算赤字的国际转移支付。通过国家内部跨期转移尚不足以弥补历史欠账的国家,可与拥有碳预算盈余的国家进行国际转移支付。
第三,保障未来基本需求的转移支付。没有足够碳预算满足未来基本需求的国家,同样需要进行国际碳预算的转移支付。
总体而言,欠发达国家的总体盈余、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历史盈余以及发达国家人口下降产生的“红利”以及零碳技术优势,均表明碳预算的国际和跨期转移支付是可行的。
同时,碳预算方案也为解决资金难题提供了基础。潘家华表示:“在满足公平分担减排义务和保护全球气候的双重目标下,产生赤字的发达国家向有盈余的发展中国家购买碳预算,后者的发展资金问题也就得到了解决”。
方案实施仍需更多磋商
碳预算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确立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国际气候制度
碳预算方案2008年在波兹南会议上正式提出,在国际上取得较大回响与支持。潘家华介绍称,目前德国政府气候变化顾问委员会已明确认可并推荐使用碳预算方案,印度和日本也提出了自身的碳预算构想。
当下,潘家华及其团队正在争取将碳预算方案最终上升至国家政策的高度。他表示,基础四国已经把碳预算作为“后京都”的主要备选方案,在《京都议定书》前景堪忧的情况下,潘家华对“碳预算方案”的未来信心十足。
2010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碳预算与气候公平会议,提出为确保碳预算方案的有效性,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框架,设立全球统一的国际机构,监督并促进“碳预算方案”的执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碳预算方案涉及初始分配、调整、转移支付、市场、资金机制以及报告、核查和遵约机制等内容,需要建立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国际气候制度,这些均需要通过更多国际谈判与磋商才能予以解决。
潘家华表示,目前最大的难处,是发达国家作为碳预算的赤字国家,不愿意接受经过“购买”的方式,满足其具有奢侈浪费性质的高排放需要。
对此,潘家华分析称:“我们认为实际上这种购买并不会对发达国家造成很大困难:第一,碳预算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无论是什么国家,应该保障其以较低的碳价提供供给。第二,发达国家的历史旧账也不如所想的那样会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由于技术的进步,现在1吨碳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及物质财富,远比100年前产生的要大得多。第三,发达国家支援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可以抵扣一部分资金”。
潘家华最后总结说,一直以来,发达国家作为国际关系中绝对的强势主体,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心理上,对于“碳预算方案”都有一种抵触情绪。但由于国际格局已然发生改变,在新形势下,只要给予时间,碳预算方案将会被更多国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