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军:广东问责违规用地干部的全国效应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5 20:22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文/本报评论员 龙军
近期以来,广东茂名、梅州、兴宁、梅县等地纷纷将违规违法批地用地的政府相关责任人送上了问责席和审判台,或被免职,或被停职检查,或被追究刑责。这意味着,广东在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过程中,已经动了真格。
广东是中国经济建设的前沿阵地,也是“土地财政”的先行者,合理的土地利用对广东经济发展而言功不可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在土地上做足文章,就没有广东经济发展的今天。
然而,面对越来越紧缺的土地资源,面对越来越激烈而微利的国际竞争,广东省各级党政领导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还靠过去那种维持产业链低端水平的规模化生产,只能是举步维艰乃至死路一条。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可持续之路、低碳之路。这就从根本上提出了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原有产业的转型升级上,而非无休止地新开地盘及低端扩张。
至此,广东的应对之策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基础的工作之一就是在土地的有效利用与控制上,严格遵照国家土管政策,采取强有力的规范措施。
从该省的行动方向可以看出,他们主要针对的是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对违规违法批地占地者,即便其目的在于为公,那也不行,也得被问责,因为他们的行为并非从全局、大局出发,并非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比如兴宁市副市长何某被停职,还有一批乡镇干部被免职等;二是对借批占土地谋取一己之私利者,不仅要问责,还要追究刑责,比如茂名的原国土局长、西阳镇的原国土所长以及一批基层干部,已由纪检部门在对其经济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上述这两大问题,其实在全国都普遍存在。尤其是当前进入产业转移的高峰时期后,东部发达地区的落后产能大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这些产能转移的首要条件就是需要所到之处准予提供相应的土地。而中西部各地“饥不择食”式的招商心态,必然导致出现大量的违规违法批地占地现象。
因此说,如果我们的中西部各地沿袭着广东的发展轨迹而发展着,就必然以低端产业形态起步,最终以低端产业的淘汰而收场,也就必然以低廉的土地侵占起步,进而步入违规违法占用土地的恶性怪圈之中。这种发达地区的老路又会在欠发达地区及落后地区重演,这就是广东处理土地问题给予全国各地的借鉴警示意义之所在。
作为“土地财政”的先行者,如今的广东又成为“土地纠错”的先行者,从他们规范和整顿的行动中可以看出,其表面上好似在处理土地问题的违规违法,但实质上是在新的发展思想指导下的一种自我加压、自我升级的科学发展路径的选择和实践,以及保障这种路径畅通所采取的一种“思想大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