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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投行业务逆市绝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6 01:38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张玉香

  在各家券商纷纷在投行保荐业务上斩获不小的同时,东北证券却在2011年上半年表现不佳。

  7月27日,东北证券发布半年报显示,2011年上半年,其投行业务不仅颗粒无收,其净利润也为负。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大券商的投行业务都出现了逆势增长。东北证券“绝收”投行业务,是战略转型的前奏,还是行业谷底的表现?

  投行业务“颗粒无收”

  在投行业务成为众多券商“摇钱树”的情况下,东北证券的投行业务却显得并不十分乐观。

  7月27日,东北证券发布2011年1-6月份半年报显示,在2011年上半年,东北证券并没有主承销或副承销任何项目,只完成了3只新股和1只可转换公司债的分销。2011年上半年,东北证券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19万元,支出为3278万元。东北证券的投行业务不仅没有为其带来盈利,而且亏损1159万元。

  就此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东北证券董秘办,但是董秘办人士并没有予以回应。

  “今年上半年绝大多数券商在投行业务上还是不错的。即使一些实力一般的小券商,一般也会有一或两单的项目。”一位业内保荐人士对记者表示,东北证券的“绝收”确实有些蹊跷。

  不过上述人士认为,“东北证券出现这种颗粒无收的状况,可能是上半年有些项目没被证监会核准或者公司撤回等等。另外,不排除有一些项目压在了下半年。”

  据记者了解,2011年上半年,东北证券唯一的一个项目双杰电气于6月14日被“撤回”。

  东北证券曾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2010年,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股票及债权承销金额的排名,东北证券以53.9亿元的承销总金额在77家券商中排名第44位。

  然而今年上半年,东北证券的业绩却被诸多公司赶上。以日信证券为例,2010年日信证券以4.5亿元的承销金额排在第73位。而在2011年上半年,日信证券的净收入也达到了5220万元。

  相比之下,东北证券的业务却在逐渐下滑。即使与自身2010年同期业绩相比,东北证券在投行方面的业绩相差甚远——2010年上半年,东北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发行新股3只,作为副主承销商发行新股1只,作为分销商增发新股1只。2010年上半年,东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7166万元,净利润为3795万元。

  东北证券的表现,与整个券商业显得格格不入。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整个券商行业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60.5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93.02亿元下滑超过一成。

  但在整个券商行业净利润出现下滑的同时,投行业务却逆势增长。2011年上半年,整个券商行业共实现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32.77亿元,而去年同期为115.95亿元。

  作为曾经在投行业务中斩获颇丰的东北证券,为何在2011年却颗粒无收?

  团队流失、看天吃饭

  据证监会网站显示,东北证券目前投行团队共有保荐代表人17人。其中有7人早在2004年就已经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

  这17人团队与东北证券投行业务人员鼎盛时期的人数规模已有相当的差别。“据粗略统计,打从保荐制度开始,东北证券曾经拥有将近40位保荐人,不可谓不强大。但目前也仅剩10多名了。”上述保荐人士告诉记者。

  东北证券保荐人的离职曾经一度引起众多议论,特别是在2008年,东北证券投行部更是爆出了针对离职保荐人的“天价索赔案”。业内曾有人士分析当时这些保荐人离职的主要原因是薪酬待遇问题。

  保荐人团队的动荡,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东北证券这几年保荐业务收入的不稳定。2010年,投行业务共实现净利润392万元。而此前的2009年东北证券的投行业务依然为负3922万元。

  “投行团队的不稳定,肯定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上述保荐人士称。

  投行业务的亏损,对于东北证券来说,或许更多的是意味着未来依然是“靠天吃饭”。据东北证券2011年半年报显示,东北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为4.65亿元,占其总营业收入的80%以上。

  海通证券分析师董乐表示,“如果市场和成交水平大幅下滑,以及佣金率的持续下调,未来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压力。”在近期出具的一份报告中,董乐将东北证券的评级调低至“中级”。

  对于保荐业务2011年上半年颗粒无收的局面,东北证券董秘办人士表示,公司将通过增加项目申报和储备数量,提升承销与保荐收入。另外,公司也正在通过团队建设,加强三板业务,为进一步创收打下基础。

  链接  东北证券“天价索赔案”

  2008年4月15日

  原东北证券保荐人曾文林向东北证券提出辞职。辞职之前,曾文林正负责中机南方的改制辅导及IPO工作。此后,东北证券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索赔申请。申请中表示,东北证券与该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尚有10万元辅导费未收取。东北证券认为该项目承销费用及保荐费将不低于1000万元。而曾文林的离职,可能导致该项目丢失,从而无法实现辅导费、承销费和保荐费。因此,要求曾文林向东北证券赔偿经济损失1010万元及商誉损失50万元。

  2008年8月1日

  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东北证券的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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