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法治精神值得香港珍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1 03:0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永杰

   香港外籍家庭佣工申请居港权资格一案,香港高等法院将于本月22日开庭审理。这场关于外佣应否获得申请居港权资格的争论,核心问题要坚持平等的理念还是要迁就现实的局限,但其实也是对法治精神的一个考验。

   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是,外籍人士只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即合资格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从权利平等的角度看,外籍佣工也是外籍人士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其它赴港工作的外籍人士申请居港权却不允许外佣申请,这种区别对待的法理根据何在呢?外佣团体因此认为,现行的《入境条例》由于他们的外佣身份就不许他们申请永居权,违反了《基本法》第24条的相关规定,并且构成歧视。不过,从现实的角度看,可能合资格的外佣约有十万,若都允许她们居港,拖家带口的一下子就会涌来几十万,特区政府认为,这将对经济、医疗、住房及社会福利带来沉重压力。

   后来政府评估指出,这些移民家庭中可能有一半人,约20万需要领取综援。民意便进一步倾向了反对意见一方。几个党派的不同调查显示,反对外佣获得居港权资格的人数占了六到八成。不过,这里必须先厘清的一个概念,外佣要争取的是申请居港权的资格,并非居港权。有申请资格并不等于就可以自动获得居港权。像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入籍规则一样,外籍人士要取得居港权,必须证明自己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具体指标包括在香港有惯常住所、家庭主要成员均在香港、有足够的收入维持家庭开支而不需依靠政府、有依法纳税等。

   支持派认为,香港的外佣主要都是打“住家工”,住在雇主家中,同吃同住,领的底薪为3740港元。她们有可能以这样的收入,在寸金尺土的香港租个房子,让家庭主要成员,例如丈夫和子女都搬来香港,然后还要一住就是七年?此外,即使极少数外佣真的很神奇地这样熬过来,她们能证明自己有能力养活全家不依靠政府吗?一旦他们拿到居港权成为香港居民,打工收入就受到时薪28港元的最低工资政策所限,原来的雇主大多无法继续聘用。这些没有学历、看不懂中文,大多连粤语都不会说的外佣能从事什么行业?很多人因此认为,特区政府做的只是一个账面上的评估,与现实有很大的脱节。

   内地人看这个新闻,由于没有直面冲击,反倒可以退后一步来思考一些更深刻的问题。三十多年来,香港之所以能一直垂范内地,正是因为其制度之完善,其中最珍贵的一条就是其法治精神。试想,这是一个连拿综援的老太婆也可以通过司法复核喊停几百亿的大工程的城市,还有什么比这更能佐证其法治之确立?外佣居港权的判决,势必对香港未来的入境政策和人口政策带来一定的冲击,但与作为香港根基的法治精神相比,我们认为,这绝对是值得付出的代价。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