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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强调干部提拔须过纪律检查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1 11:41 来源: 财新网

  表示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不按规定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组部以“仲祖文”为名,在今天(8月1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发文,强调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纪律检查程序,坚持干部提拔过纪律检查关。

  在这篇名为《干部提拔必须过纪律检查关》的文章中指出,让干部提拔过纪律检查关,对于落实中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求,“非常重要和必要”。

  中组部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中,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规定,坚决把要求不严、品行不端、为政不廉的人挡在“门外”。

  中组部指出,“坚持干部提拔过纪律检查关,关键在于肯负责、敢‘较真’”。

  文章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防止因程序缺失、工作滞后导致干部“带病提拔”。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不按规定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通过严密的程序、严格的把关、严肃的问责,确保选拔的干部廉洁过硬,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须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公示、任职等环节。

  文章指出,加强平时沟通,实行关口前移,坚持全程把关是近年来各地积累的宝贵经验。

  文章并对在本次换届选举中,一些地方上的做法给予肯定,表示江西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征求纪委意见,上海请纪委对拟提拔人选来信来访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结论性意见,吉林把征求纪检机关意见与拟提拔人选报告个人廉政情况结合起来,重庆集体面谈时要求考察对象就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等,效果都很好。■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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