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局部风险挑战总体可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09:16 来源: 南方周末在财政部8月中旬就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出“总体可控”的表态后,8月29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就此表示:中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的可能性不大。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8月29日答记者问时表示,相对于目前的负债规模,政府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随着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部分地区和领域的债务风险,在中国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局部风险挑战“总体可控”
6月份,审计署首次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中国地方债问题正式浮出水面。
随着欧美等国主权债务危机的陆续爆发,结合曾被媒体报道过的“冰山一角”:云南高速贷款近千亿却想“只付息不还本”,各届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风险更加关注。
根据审计署报告,2010年底,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 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
对此,8月11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承认,“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如个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
8月29日,徐林表示,中国地方政府的累积债务相对于偿付能力来看,风险是总体可控的。从相关债务指标看,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在内的政府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到50%,远低于发生债务危机的欧美国家。
从近期陆续公布当地政府性债务账单的十个省份来看,部分地区的“高负债率”已是事实。
据《财新》杂志8月29日报道,这十省包括北京、山东、海南、河南、安徽、湖南、吉林、重庆、广西和宁夏。
海南省:该省政府债务率是其中最高的,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70.21%,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为综合财力的93.18%,接近100%的国际警戒线。但其中80%是长期债务,短期内偿债压力不大。
吉林省:债务总额为3033亿元,偿债前景异常严峻,各项指标均亮起红灯: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达35.4%,位居十省份第三;从债务率来看,有些市县的债务率超过100%;4个市级、40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率超过国际公认警戒线20%。
吉林省审计厅在《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称,“近几年,我省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重庆市:40个区县中有11个区县债务率高于100%、偿债率高于20%,"偿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较高"。
湖南省:1个市本级和3个县市区债务率高于100%,2个市本级和12个县市区偿债率高于20%。
“较强的偿债能力”与“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并存
徐林说,考虑到中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增长期,政府财力增长也相应较快,政府还拥有较多的可变现资产,相对于目前的负债规模,政府总体上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而从已公布的十省账单来看,多省的偿债来源证实了当初审计署所指出的问题——“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指出,“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
吉林省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截至2010年末,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415.4亿元,占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22.3%。部分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不足,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
湖南省偿债来源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度也很高,2010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042.34亿元中,明确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403.95亿元,占19.8%。其中,3个市、14个县市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比例超过50%。
山东省有13个市和55个县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575.68亿元,占相关债务余额的41.47%。
海南省审计报告也指出,“2010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偿债率为8.61%,低于国际公认警戒线(20%)11.39个百分点,加上占债务总额83.75%的银行借款,基本都是以土地作为抵押,因此,如果土地市场或政策没有重大变化,偿债风险可控”。
从以上几省的审计报告看来,如果土地市场或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地方债务的偿债能力将可能会出现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