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炼合资中石油 不满中石化垄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5 16:22 来源: 财经国家周刊以合资地炼的模式进入山东,中石油一方面打破了中石化在当地油品供应的绝对控制权,另一方面为将来放开原油进口市场做出准备
记者 傅明
艰难求生多年后,山东地方炼油企业(下称“山东地炼”)在央企的夹缝中寻到了新的出口。
8月下旬,《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山东地炼正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称“中石油”)洽商组建合资公司;并拟在合资成功后,以该公司名义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原油进口权,彻底解决山东地炼的心腹大患——油源短缺。
届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下称“中石化”)在山东境内油品供应的绝对控制权,将被中石油打破。
筹划多时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山东地炼和中石油的这次合作,是由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下称“山东油区办”)出面聚拢地炼企业,共同组建一个拟用名为“山东省炼油投资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然后该联营公司再与中石油合资成立新公司。
一位石油业界权威人士称,之所以有合资之举,是因山东方面期待以此合资为牵引,最终可仰仗中石油这个具有原油进出口权的央企做后台,为新公司申请到原油进出口权。“此事已经酝酿多时,早在今年4月份,山东油区办就已和中石油多番接洽”。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初步的方案是山东省油区办出资1.5亿元,山东地炼企业各出资5000万到1亿元,出资总额在10亿元左右;而中石油方面初步接洽提出的条件是,要至少控制新公司50%的股权。
山东省油区办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各方已洽谈多次。“目前,山东省油区办正致力于协调此项合作的众多地炼企业的权益占比谈判”。
一地炼企业的负责人称,“我们企业未参与洽商和会谈,让出多少钱就出多少钱。”
“5000万不是个小数目,这么大的投资,对哪个企业而言都不轻松。若真能彻底解决进口原油的问题还好,万一进展不顺,出资建立公司后,却进不了油,岂不白投资了?”一些地炼企业目前还在犹豫。
8月25日,中石油新闻办负责人李占彬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并不否认此项合作的存在。但其以“此项合作尚未达到向媒体披露状态”为由,没有回答更多合作细节。
巨头逐鹿
“山东省是中石化的传统势力范围,中石化最主要的两大油田都在山东省境内。”一位曾在胜利油田工作过的技术人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山东境内的胜利油田,堪称中石化的“老本”,而中石化最重要的中原油田也有一部分在山东省境内,并且中石化在山东省内还有大量炼化产能。
近年来,这一格局正被中化集团、中海油等巨头逐渐打破。
2008年,山东潍坊国资委将潍坊国资旗下的地炼企业——海化集团51%的股份无偿转交给中海油总公司;中海油还收购了地炼企业山东中海石化公司。
同年,中化集团也顺利并购重组了济南石化集团、现更名为蓝星石油的济南长城炼油厂、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山东昌邑石化公司、青岛安邦石化公司等6家地炼企业;2010年,潍坊弘润石化助剂公司也“归顺”中化集团。
资料显示,中海油于2010年底成立的燃料油销售公司,已于今年正式登陆山东直馏燃料油市场,并采取进口M100燃料油,以代加工及其他合作方式,向地炼企业供应加工原料,以此快速推动其燃料油的业务发展。
而后来者中石油,胃口则显得更大。
2010年以来,中石化、中海油、中石油三大石油央企在山东地炼原料市场展开激烈角逐,一直堪称地炼直馏燃料油第一供应商的中石化受到冲击。
前述石油业界权威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山东地炼之所以有意愿转投中石油阵营,“是因为对中石化的搭售行为不满”。
据其介绍,中石化在出售给地炼企业原油时,“规定地炼企业每买1吨原油,必须购买3吨燃料油”,“而中海油出售1吨海洋重质油,才搭售1吨燃料油”。
燃料油是炼油后的渣油,多用于电厂发电或船舶锅炉燃料,其黏度大、杂质多。正常情况下,加工原油利润每吨在100元左右;而加工燃料油,每吨利润只有40元~50元,而且出油质量差,出油率要低于原油20%。
只有在原油供应严重不够的情况下,地炼企业才会选择无配额管制的燃料油做原料。
中石化的销售政策,令诸多地炼企业苦恼,也给了中海油、中石油切入地炼企业原料供应市场的机会。
一位山东省政府官员透露,地炼企业一直是山东省的纳税大户,地炼企业的苦恼,某种程度上也会影响到地方官员的看法。
低调潜行
“中石油可能觉得国家放开原油进口权是迟早的事。如果提前介入,反而可能会从这个政策中分一杯羹,因此中石油与山东油区办合作,就是为了提前争得山东市场。”上述业界权威专家说,“此次如果中石油得手,将在未来获得不错的效益。”
原油进口权的申批权掌握在国家发改委手中。《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中石油与山东油区办低调潜行的原因,正是担心国家政策短期不会松动。
一直以来,国家对原油进口采取较为严格的管制政策,只有中石油、中石化和隶属于中国兵工集团的振华公司等三家企业获得了原油进口权。这些公司进口的原油不能随意销售,只能供应给固定的公司加工或炼油。
山东省是地方炼油强省,拥有21家发改委备案的地炼企业,占全国地方炼厂总数的80%,拥有6000万吨以上的炼油能力。今年上半年,山东地炼总计加工原料油1412万吨,其中进口燃料油766万吨,占54%;进口原油与国产原油551万吨,占39%。
经过多年发展,山东地炼企业的规模、实力已与央企麾下的炼厂不相上下,特别是东明石化、正和集团等企业产能已经达到千万吨炼油能力,跻身国内一流炼厂行列。
“原油进口市场不放开,国家只给地炼企业调配很少的份额,原料瓶颈制约着企业发展,这些涉及政策层面的难题不容易突破,只能靠进口燃料油维持发展。”山东地炼协会会长刘爱英说。
为解决油源问题,山东地炼近几年一再呼吁国家放开原油进口权,允许地炼企业进口自用原油,但始终未能成行。
据卓创咨询公司研报预计,未来几年地炼企业加工原油所占的比重将稳步攀升。预计2012~2014年期间,原油所占原料的比重将以每年6%~8%递增,且将在2014年迅速超越进口燃料油炼制量,至1850万吨,占比50.5%;相比2011年增加895万吨/年,增加93.7%。
“山东省政府最近几年一直在努力为地炼企业争取原油进口权。因此,双方的行为值得关注。”上述石油业界权威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