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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区县选举启幕 四类选民如何找选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20:08 来源: 财新网

  公民参与的第一步即是选民登记,北京市的基本做法是“职工跟着单位走,居民跟着住地走,村民跟着户籍走,学生跟着学校走,来京外地人跟着条件走”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1年北京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从7月开始。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则是选民在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的时间。

  选民登记,乃是公民践行选举权的第一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必须经过选民登记及公示环节,才能正式成为选民,进而落实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要进行选民登记,公民须首先了解自己所在的选区。所谓的选区,是直选中选民进行选举活动、产生人大代表的基本单位。县乡一级的人大代表名额均要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具体到在北京工作和生活的公民,究竟应该在哪个选区进行登记,北京市的基本做法是“职工跟着单位走,居民跟着住地走,村民跟着户籍走,学生跟着学校走,来京外地人跟着条件走”。

  三类“北京人”如何登记

  有北京户口的公民,在进行选民登记时,需要考虑“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三个要素。

  没有工作单位、且居住地就是户口所在地的公民,是在自己的居住地登记。公民可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前往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了解自己具体的选区划分,再到该选区选举委员会的办公场所登记。随着各区县选举宣传工作的推进,各选举委员会将在选区的居民楼内张贴公告,明示选区范围、办公时间、登记程序等。

  如果公民“人户分离”——即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同,原则上以现居住地为准。如果不愿意在现居住地进行选举,也可以回到户籍所在地的选区进行登记。据了解,北京市“人户分离”的人口已达到182万。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公民,北京市的实践操作是要求公民在工作单位进行登记。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大型非公企业,在选区划分计算名额时,工作单位即已将人数整体上报。但对于小型非公企业,则未作强制性要求,若企业在其选区做了登记,公民可在用人单位参与选举;若企业无安排,也可回居住地进行登记。

  从操作层面而言,“职工跟着单位走”的做法将大大减轻选举委员会的工作量,但在事实上限制了公民选举权。有学者指出,以工作单位为主的选区划分,对独立参选人十分不利,尤其是当前,各单位推选的正式候选人多为单位领导,独立参选人往往会被作为“挑战权威”的异己对待,难有竞争优势。

  如果公民不愿意在工作单位登记,而希望回到居住地参加选举,据了解,当前尚无具体的政策规定将如何处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这种情况普遍的话,或将进行研究,出台具体的解决方案。

  “外地人”如何在京选举

  户口不在北京的公民,按北京市的规定,原则上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果在选举期间不能回户口所在地,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同时,“本市各单位和选举工作机构应积极为流动人口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或委托投票提供便利条件”。

  不过,非京籍公民也可以就在北京参与选举。其基本要求是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已经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公民需要取得户籍所在选区的选举机构或县级人大常委会选举办公室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同时持自己的身份证、居住证等,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登记。

  按照规定,选民名单应在投票选举日的20日以前由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述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投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按北京市的换届工作日程安排,10月中旬至11月初,各选区将进行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并确定、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11月上旬将组织选民投票;1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在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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