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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才能产生公信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7 00:10 来源: 华夏时报

  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卢汉龙专访

  本报记者 马广志 上海报道

   有关中国慈善的话题,最近一直没有中断,从“郭美美”到尚德的“诈捐门”,再到被冠之以“卢美美”事件的卢氏父女,无不引来网络的围观和质疑。随着媒体对事实真相的调查和曝光,也让越来越多在外围旁观的人开始思考,中国慈善到底应该如何发展?中国又究竟需要怎样的慈善?记得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说过,“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日前,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卢汉龙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更是明确表示:“中国慈善不透明,则无发展。”

  慈善公益

  不能由政府主导

   《华夏时报》:近两个月来,中国慈善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您觉得问题根源在何处?

   卢汉龙:目前中国慈善事业所遇到的问题,都源自慈善活动公开、透明不足而生的神秘感及淤积在公众心底的不确定感。说到底,慈善行为是一种所有权的让渡行为,按照公认的慈善理念,捐赠者应该享有足够的私域保护,而募集者作为捐赠的社会承担方,应像一堵透明的“玻璃墙”,确保社会资产走向最需要的地方,而不是成为某些人炫富的资本。

   从本世纪初开始,中国慈善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2008年更由于汶川大地震而出现了井喷式的局面。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是由政府的方式来做担保的。人们并非是对慈善本身怀疑,而是对政府的运作机构怀疑。失信于公众的慈善事业必将裹足不前。但如果慈善要正常发展的话,慈善公信力的保障必须来自于它自身的规律,自身具备的机制。慈善是民间行为,靠政府来建立公信力本身就错了位。

   《华夏时报》:也就是应该是民间的。

   卢汉龙:对,应该有一种民间的公信力。在我国,由政府来担保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是有历史渊源的。因为我国政府长期在指令性计划的条件下掌控几乎所有的公共资源,社会所能掌握的资源极少。现在经过市场化改革以后,社会拥有了资源,慈善事业所汇集的公共资源有它的特殊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不能讲市场的,否则它就会通过权力来获取某些资源,而市场又是讲个体利益的,所以现在一些跟政府有关的部门的公信力就会受到影响,甚至遭到质疑。我认为,政府应该用财政拨款、政府基金、福利项目招标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慈善机构购买服务或提供资源,而不能对民间汇集的资源做过多的干预。

   如果仍然由政府来主导慈善公益的话,那么政府对慈善组织的资金及其他资源的市场运作,只能造成政府公信力的缺失。就像公众越来越质疑国有等垄断企业一样,在市场逻辑的影响下,如果政府继续用政府参与市场活动的方式来运行慈善的话,政府公信力必然会受到挑战,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

   《华夏时报》:2010年出版的《中国慈善事业蓝皮书》将现代慈善定位为民间公益。如今,在慈善乱象此起彼伏的情况下,“让慈善回归民间”的呼声越来越高,您认为回归民间就会“万事大吉”吗?

   卢汉龙:让慈善回归民间,其实就是回归到一种公共的民间社会,这样就会产生竞争,竞争才会有公信力。因为如果民间慈善组织没有信息披露,捐赠资金流向不透明,就会没有公信力,就会募不到资金,就生存发展不下去。这就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最有活力的是私人经济一样,如果它作假而不勤勤恳恳经营的话,就赚不到钱,就无法发展壮大。

   但现在一些慈善机构仍然是由政府来运作的,还属于行政化单位,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形成了对公益“市场”的垄断,故步自封、欠透明的运行方式,哪里还有什么公信力呢?反正捐来捐去都是捐给他们的。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2008年,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呈现一种井喷式局面,这说明社会上做好事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且社会也有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公募基金会也好,民间公益组织也罢,一定要强调竞争,有竞争了才会知道哪家有公信力,哪家没有公信力。

  信息不透明,

  慈善就无发展

   《华夏时报》:2010年,各基金会组织搞了一个基金会中心网,要求各个基金会都能够在这个平台上公布信息。

   卢汉龙:是的。“基金会中心网”是2010年初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35家公募、非公募基金会共同发起筹建的,旨在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金会财务收支及资助项目和捐款信息平台,成为社会公众和捐赠者监督基金会工作、监督捐款使用的透明窗口,也成为政府强化对基金会监督管理的有效渠道。

   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大家都更加关注基金会中心网了,以前很多基金会都不愿意报,现在大家都愿意报了。所以,我觉得这倒是好事情,能够促使基金会等慈善机构更加注意信息的披露,促使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华夏时报》:前不久,民政部出台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您认为这对慈善组织本身的透明化能起多大作用?

   卢汉龙:不可否认,《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推动慈善组织各方面的工作是有积极作用的。这正是现代政府对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所能起的角色作用。现代政府不是越俎代庖地替慈善公益机构提供公信力,而是要通过依法管理建立社会慈善的发展环境。但是仅靠一个《披露指引》恐怕也解决不了追责机制缺失,信息披露真实性鉴别、中间评价等环节构架薄弱等问题。最根本的是,我认为还是要采取一定措施,建立起一个公平进入到慈善捐助市场,靠竞争来提高公信力,靠竞争来提高服务能力的市场环境。

   《华夏时报》:是否可以说您倡导的就是“竞争慈善”?

   卢汉龙:是的。政府垄断下的慈善机构只有彻底放弃慈善特权,和其他民间慈善NGO组织一起平等地做慈善,看谁做得更好,做得越好,获得的社会捐助就会越多;做得越差,获得的社会捐助就越少。

   《华夏时报》:其公信力自然就高。

   卢汉龙:对,一味靠垄断,公信力是永远难以重建和持续下去的。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中国的慈善事业有垄断就会不透明,不透明就会无发展。

  培育慈善文化

  要从娃娃抓起

   《华夏时报》:有评论称“中国并不缺乏慈善家和潜在的慈善家,中国所缺乏的是让慈善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环境”,除了体制的行政化和法律的滞后外,还有哪些因素制约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卢汉龙:慈善文化。慈善是以道德为基础的,这从很多国家的慈善事业发展都和宗教事业有关可以看出。大家都知道,人类社会的道德大多是来自于宗教戒律,这也是为什么中华民族的儒家学说在国际上被看成是“儒教”。儒家的道德规范以及中国人相信祖宗和报应的道德约束具有“宗教”的替代功能。我国现在对宗教信仰还很排斥,这也是慈善事业不能健康发展的一个障碍。因此,我们要进行慈善文化培育,把儒家的“性本善”伦理道德激发起来,从小教育孩子要有爱心帮助别人,帮助别人有很多乐趣。一个世界观和人生观不明确的社会是很危险的。

   我们知道,任何善行都不是单方面的。无论是作为接受方,还是捐赠方,它既是一种社会需求,也是一种个人需求。所以,作为受助人,应有一颗感恩之心,那么,作为捐赠人,也应该尊重受助人的尊严,乃至尊重整个社会由来已久的慈善文化。

   《华夏时报》:您认为一个成熟的慈善事业是怎样的?

   卢汉龙:首先,成熟的慈善事业要以互惠机制为基础。社会机制是互惠交换,它能维系社会关系,提高生活质量,体现人生价值。所以说,基金会的工作或者说慈善机构组织的工作,难就难在它需要用社会机制来获得生命力,而不是靠市场机制的金钱和权力机制的服从。

   其次,成熟的慈善事业,其组织也应该是多元化的。有些组织门槛非常高。成熟的慈善组织以非营利为目的。市场竞争机制对于基金会来说,这里竞争的可能不是钱,而是竞争一种能力,不同的基金会和不同的慈善组织需要比宗旨,比绩效;宗旨和绩效要体现在非经营所得的利润里面,而是通过“经营”慈善把慈善越做越大。

   最后,成熟慈善事业的发展还要得到广义的社会责任主体的支持。在这里,政府有慈善的社会责任,企业有它的社会责任,社会部门也有责任。公益组织的执行能力,是社会非常关注的。这个执行能力怎样得到保证?就是提高公益组织的专业化水准。行业联合会组织的问题,我想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制定专业标准,一是监督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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