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0 01:01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1、组织专家团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梳理。对已制定的《二十四项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进行进一步优化,实施优化后的、符合行业规律和公司实际情况的《二十四项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就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制订了相关整改计划,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3、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预算、控制和成本管理工作。
二、规范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确认
1、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对各阶段预算进行严格把控,使各类预算满足工程项目施工的需要。
2、通过财务部和工程部核对账目的机制,不断规范工程核算流程,使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依据更加充分。
三、苗木存货的盘存
为了解公司苗木资产的现状,核实苗木资产的账面金额,公司目前正对苗木存货进行盘存。
四、北京基地温室资产的盘活
根据已形成的规划调整方案,公司已配备相应人员对北京基地温室资产进行盘活,但由于目前公司资金困难,收效不大,截至八月底仍未实现盈利。
五、案情进展情况
2011年8月17日,本公司收到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书》,并于2011年8月30日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传票》,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于2011年9月6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公司及五名被告人接受公开审理,经法定庭审程序后,案件审理进入合议庭,择日宣判。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1、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如果公司2011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仍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自2011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交易后,首个中期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情形严重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搞好维稳工作、健康规范发展的指示精神,艰苦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员工队伍稳定,苗木生产正常,但资金状况十分紧张,对工程业务的顺利开展带来较大困难。
2、201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的《调查通知书》(监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0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绿大地立案调查,目前稽查尚未有结果出来。
3、201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的通知,其持有的绿大地4,325.7985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3%)于2010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4、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收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调查。
5、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晚接云南省公安机关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于2011年3月17日由云南省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6、2011年5月31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何学葵持有公司股份43,257,985股于2011年5月20日、2011年5月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轮侯冻结,轮侯期限为24个月。
7、2011年8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预计2011年1-9月净利润亏损1,500万元-2,000万元。
8、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已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