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房养老”无奈夭折 研究还应继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7 16:04 来源: 中国经营网虽然“以房养老”面对着诸多难题,但以房养老不能搁浅,至少理论研究不能“搁浅”。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养儿防老”一直是中国人时代传承的观念,然而时至今日,“养儿防老”却逐渐成为一句空话。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的最新数据显示,1.67亿老年人,其中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人,部分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
如此严峻的养老形势,步入老年该何如养老?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7年曾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试图来减缓老年人收入有限、生病开销大的问题。然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时隔4年,这项政策却于近日遭遇夭折。
何为以房养老?“以房养老”是指年轻时贷款买房,老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晚年衣食无忧。
不过,“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别人,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是难以接受的。
据新快报报道,“以房养老”模式在实际运作中,虽然已经倡导、研讨、试点了多年,但都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形下。目前,由于养老观念的落后,法律的不健全、70年产权的特殊国情等方便的原因,以房养老”模式依旧是阻力重重。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越来越多的老人不能完全依靠独生子女生活,一生奋斗得来的房子如果不能为养老做出点贡献,整个社会、下一代甚至几代,将为此付出巨大代价。
因而,虽然“以房养老”面对着诸多难题,但以房养老不能搁浅,至少理论研究不能“搁浅”。
老外如何“以房养老”
●美国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为养老买房子,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用来“以房养老”。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至30万加元之间,只要不搬、不卖,房产主权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这种模式风险较小。(编辑 马宏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