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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谁在默认连环“违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1 22:43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丁江报道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称东湖景区管委会)先锋村“珊瑚苑”还建楼工程涉嫌多重违建,《中国产经新闻》报曾以《武汉东湖景区:还建楼工程涉嫌多重违建》为题进行了报道。近期,当《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就此再次采访东湖景区管委会相关领导与部门时,采访对象均以“推诿”的方式回应记者。

  “东湖商贸物流城”、“珊瑚苑还建楼”工程全是由武汉华裕李氏经贸集团(下称华裕李氏)出资承建,华裕李氏为一民营企业,其法人代表李少华原计划通过承建“珊瑚苑还建楼”工程来筹资,后因筹资不力,常常遭建筑工人与材料供应商索款围堵,导致至今没有按期交房。

  一村干部透露:“为了筹资,先锋村村委会与李少华合作,以‘武汉东湖华裕商贸物流城’的名义进行抢建,待房子建成后,出租预收租金,弥补还建楼资金来源,后因举报,违法抢建责令停工,这一做法失败。违法建筑叫停后,村委会又生一计以‘择房费’的名义向每户欲入住村民预收10万元。村民对照图纸,发现违法建设12栋,违建6万平方米。”据了解,因无资金,还建楼项目至今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规划施工(开工)许可证》,成为地地道道的违法建筑。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土规划管理局戴副局长表示:“先锋村的‘珊瑚苑还建楼’建设方没有到规划部门办理过相关手续,也就是说,规划局从没有到实地‘放线’。现在房子做起来了,属违建,我们没有权利处理,违建由处理违建的部门管。”

  据《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由城市管理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未按审批规定建设的,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处。”

  针对“连环”违建问题,《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多次到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情况,一说领导不在,二说东湖景区管委会有规定,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让记者去找东湖景区管委会宣传部。

  而东湖景区管委会宣传部则以“等几天,用文字答复记者”为由推诿,随后就没有了音讯。

  据村民反映,本报报道后,“东湖商贸物流城”拆除了一半没有完工的房屋,剩下的一半还保留着。

  针对违建问题,《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向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控违处一位杨姓领导表示,立即向分管局长汇报,并将查处结果短期内以文字的形式回复记者,但事后经记者多次催要,对方都是杳无音讯。截至记者发稿前,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以上违建举报仍没有任何回应。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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