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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要文化先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2 02:44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特约评论员顾骏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在当前中国的整体形势下,具有迫切的意义。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对外借助商品出口,对内借助房地产,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增长,但由此也形成了外贸中物质商品明显出超,而文化产品严重入超的局面,房地产一路疯涨,更使中国经济和社会都到了不堪承受的地步。纯粹从经济的角度看,文化产业暂时无法同房地产行业相比,但从长期来看,中国发展文化产业如果奏效,对中国经济转型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论外贸中文化产品的入超,富裕人群出国狂购奢侈品,还是发达地区民众涌往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旅游热潮,都反映出国民消费升级所带来的对新的产品和产业的巨大需求。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动力已经存在,现在迫切需要建立文化产业现实成长的制度环境。

  其实,仅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而言,各地政府可谓不遗余力,但也乱象丛生。一个“印象系列”成功,各地争相模仿,只弄得观众越来越没“印象”;只要今天的人还有点知晓,无论现实的还是纯属虚构的名人,都沾亲带故地拉来本地开发,不问最后游客体验的是审美还是审丑;古旧老宅照样为房地产让地而一夜消失,假古董则日新月异的如雨后春笋;“文化产业园”招牌到处可见,实际只是零售些批发来的仿制作品;打着文化旗号,干的仍然只是房地产买卖,房子卖完之日,即文化沦落之时。如此这般“有产业,无文化”,甚至“因产业,毁文化”的情形大量存在,足以说明,今日发展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必须先于文化创新,没有体制改革,文化无从创新,产业也无文化可言。

  文化体制改革说起来简洁明了,做起来却容易南辕北辙,因为“体制”一说常常让人联想到“规划、指标、规范、监管”等一系列概念,有点工厂化标准生产的感觉,而人类实际文化创造的过程,从来不是那么一板一眼的。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历史证明,文化的繁荣同规划和秩序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最多是在两者若即若离的状态下,有最可观的局面。

  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文化产业”的统一名头下,客观上存在着至少三种文化形态。其一是类似“文艺巡演”的文化项目引进。无论什么地方,建造一个大剧院,买几台节目进来,就可以“文化”一番。从各地前几年大兴土木的规模来看,这类文化的繁荣指日可待,至于商演公司能不能赚钱,只取决于地方财政能补贴多少,不过补贴的金额往往与上座率成反比。

  其二是人为培育本地自产文化项目,无论移植进来之后,精心养护成材的,还是像“献礼工程”那样自创的,都可以通过政策导向,有计划的甚至克日完成。

  其三是完全原创的文化作品,无人关照,自生自灭,犹如路边野草,无需浇水,下点雨露就滋润,无需施肥,有点阳光就灿烂,不计功利,无需屈膝于市场,不求闻达,无意炒作搏上位,不图虚衔,无心江湖望魏阙,与“规划、指标、规范、监管”等一干说法全无干系。如此“文化”,不管以艺术作品的形式,还是商业产品的形式出现,总有其人类创造的精髓,同人性相共鸣,给心灵以震颤。

  三种形态之中,真正称得起“文化”的只是第三种形态,所谓“文化产业”通常指的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而所谓“有产业,没文化”则指的是没有第三种形态作为灵魂和支撑的前两种形态的疯长,甚至连前两种形态都没有的纯粹的“挂羊头卖狗肉”。

  就此而论,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让三种文化形态各得其所,各有自己的一片天地。简而言之,就是文化体制适应文化形态自身的发展要求,把不同文化形态硬性纳入同一种“规划、指标、规范、监管”之下,不利于实现文化创新和名副其实的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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