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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主发债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8 02:0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张颖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中心,首发地方债券不会出什么‘岔子’,与二三线城市相比,债券风险也比较低。”

  上海将拔得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头筹。昨日,有消息人士透露,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

  记者就此联系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有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这项工作由总行负责,目前上海分行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另据一位银行业知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证实:“上海银行已经接到了相关通知,确认担任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承销商之一。不过,具体细节尚须等待公司公告。”

  风险可控

  “就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而言,安全性并不是问题。”在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谈儒勇看来,“上海市政府拥有比较稳定的财政收入,此外拥有的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可变现资产比较多,偿债能力不存在问题,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此次上海发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1月15日前启动发行。这样一来,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

  此前,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10月20日公布的《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指出,试点省(市)可以在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

  有消息显示,广东省自行发债的规模为73亿元,期限也是3年和5年。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最新的表态,计划在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至于浙江省和深圳市,其发债时间表还没有更具体的消息。

  目前,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承销商已要求各承销团成员上报具体债券认购需求,发行时将采用荷兰式单一利率招标方式。就具体发行形式而言,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仍将由财政部代发,即由财政部代办收款和还本付息,但上海市须在付息日、还本日前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71亿元的发债规模比较小,3-5年期的发债期限设置也比较合理。”谈儒勇认为,“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可以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人大通过的发展规划,更加灵活地筹集资金,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市场平静

  对于即将“登场”的首个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市场表现得比较谨慎。锦宏中国价值基金董事总经理徐之骞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上海作为中国经济中心,首发地方债券不会出什么‘岔子’,与二三线城市相比,债券风险也比较低。”

  徐之骞进一步指出:“从投资角度看,购买政府债券与购买企业债券一样,通常会选择资产质量好、偿债能力高的产品。上海市政府无疑是最有信誉的‘企业’。不过,我们对于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并没有太多兴趣。”

  根据谈儒勇的预测,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利率会参考市场利率,并略高于国债利率。徐之骞给出了基本一致的估算。

  财政部网站显示:财政部近期代理发行的176亿元3年期地方政府债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7%,236亿元5年期地方政府债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01%,同期限银行存本取息年利率分别为3.30%和3.50%。

  “这样的利率对市场没有太大吸引力。”徐之骞告诉记者,“对于一些高净值的个人投资者,他们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目前,一些理财产品的回报率在8%-9%,有些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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