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名官员,缓刑期满后恢复公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9 02:23 来源: 郑州晚报近日,网友“跳球王子”在金碧坊论坛上发帖,题为“威武!又是特色!禄劝农业局的前财务科长刑满后恢复公职”,内容是:2009年底2010年初,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农业局的前财务科长张某因贪污案刑满了,依据公务员法理应开除公职,但是却恢复了公职,被安排到原单位下属的农业机械管理站做“逍遥翁”,同样享受国家财政供养待遇。还有网友爆料,他长期不上班,照样拿工资。
帖子发出后,引起网络热议和媒体关注。在云南省当地媒体的随后报道中,除了农业局原会计科科长张本发外,还有另一个刑满后照吃“皇粮”的,即禄劝县农业局原局长蒋文学。而禄劝县农业局负责人对此给予的说法是:缓刑期满后,两人悔改表现好、且单位确实出于工作需要,经他们本人申请,当时的农业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
对于这种说法,金碧坊论坛上的网友们发出质疑。金碧坊网友“0136116”说,“就算他们恢复了工作,也不可能三四年就能拿到农艺师、经济师的职称吧?”网友“盘龙江”跟帖说:“当地管理部门的说法,根本就不成立。犯事的时候,新法规未颁布,当作复职的借口尚说得过去;但一旦他们复职,就成了现在的公务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现规,就要立即开除。所以,正确的程序做法是:先执行老规,复职;然后,再执行新规,开除。”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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