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试点抢跑:温州金融改革总动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4 04:0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李伊琳 周君
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以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这三大试点方案由温州市政府力推,已进入了具体操作阶段。
温州金融改革又迈出了一大步。
11月8日,温州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当地“四套班子”官员及各大金融机构代表悉数到场。
“从来没像今年这么大阵势过。”一名与会者称,这是一场金融总动员。
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会上表示,温州出现的经济金融问题,是温州“两多两难”(民间资金多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融资难)问题的集中体现,“究其根源,在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没有建立起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金融体系。”
温州新上任的代市长陈金彪说,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千载难逢的契机,要结合温州实际,大胆先行先试。
这次会议宣布,为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温州市将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
所谓的“1”,是指“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一总方案。温州市已经向浙江省政府上报了《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经研究完善后,将于近期上报国家相关部门。
所谓的“8”,是指围绕上述总方案,温州还将对应制定8个专项具体子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温州国家金融综改区”方案尚在报批过程中,温州市已经迫不及待开始推进8个专项子方案的实施。本报记者看到的文件显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以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这三大试点方案非常详尽,并已进入了具体操作阶段。
按照11月8日的会议部署,“对温州市委、市政府决策范围内的改革事项,年内将先行实施”。
三大试点“抢跑”:温州金融改革总动员
“1+8”刻不容缓
温州不容乐观的经济现状,令地方金融改革刻不容缓。
“最近想死的心都有了。”一名身陷1000万元以上资金链断裂的当地人士表示。过去的一个多月,温州老板“跑路”和企业“倒闭”潮余波未消。临近年关,形势将更加严峻。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温州1000万左右的资金链断裂事件,依然在密集爆发。“这其实是年终时节的一种恐慌挤兑情绪,根据资金市场惯例,借出去的钱这个时候一般要开始回收了。”上述人士表示。
尤其是近期温州泰顺县立人教育集团22亿元高利贷“崩盘”事件(详见本报11月4日7版报道),再次将温州推上危机的风口浪尖。
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造访温州后,各级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调集资金、控制恶意催债的措施,欲稳定局势。但这些措施大多效果不彰,用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的话说,“这些措施大多是‘止痛药’、‘退烧药’,可以一时缓解病痛,但无法有效根除病根。”
陈德荣认为,究其根源,在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没有建立起与民营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金融体系。只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温州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
一名当地政府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有些改革试点项目地方政府层面可以决定的,都在想办法全面试行,“刻不容缓了!”
“1+8”金融改革创新方案由温州市金融办出台并推行。与“温州国家金融综改区”总方案对应,温州还制定了8个专项具体子方案。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
并且,温州另外设立一民间金融监管机构——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类似于正县级的事业单位,归口金融办管理。同时,金融办也对之前的业务范畴做了相应调整与增加。(详见本报11月9日报道)
小额贷款市场化
在11月8日的会议上,官方透露的一个统计数据显示,温州民间资本达到6000亿元,每年以14%的速度增长。
温州市政府危机处理小组经过几轮研判认为,民间金融在温州有深厚的土壤,温州模式就是由当地发达的民间金融孵化。而且每个阶段,民间金融对当地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都会及时起到补充作用,是温州经济不可或缺的“微循环”。
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引导,不少民间投资行为趋于地下变相获利。而今年8月以来开始集中爆发的借贷危机,正是地下借贷疯狂发展的结果。
不过,温州市金融办也注意到,在这波危机中,唯有小额贷款公司发挥了稳健的借贷风格,起码到目前为止,这个领域未受危机波及。
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官方吸收民间资本的一个有效途径。
按照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的计划,今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将由以往申请发起的方式,变为公开招标发起,充分挖掘民间资本潜力。
温州将推行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运作,鼓励全市优秀骨干企业参与竞争,筹建名额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各县(市、区)、各功能区根据招标准入条件初步筛选竞标企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竞标名额。
同时,鼓励和促进温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将拿出一定比例的筹建名额,向外地的温商企业招投标,引导温商企业将总部迁回温州。
温州还将积极向上争取试点指标,力争2013年末小额贷款公司控制发展到100家,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左右,实现中心镇和功能区全覆盖,形成试点过程全省领先、经营业
绩全国一流的“温州小额贷款公司板块”。
目前,温州已制定《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下称“行动计划”)。到2011年底,力争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总量(含筹建)达到50家。
根据《行动计划》,温州还将将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条件,注册资本金不再设上限。
比如允许在外温商总部迁回温州的企业参与主发起人招投标。主发起人及其关联股东首次入股比例上限扩大到30%,主发起人的工商信用等级由AAA调整为AA。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引进县外股东出资比率到49%,提高自然人股东出资比例到49%。
三大区域推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温州先行试点的另一项重要改革,是在瓯海区、瑞安市、乐清市三大经济发达区域推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本次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股份有限公司。
“此举可将部分民间‘地下’资金引上‘地面’,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金有序流动和有效管理有着积极意义。”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称。
在上述三区试点一段时间有效化后,即在各县(市、区)推进。根据规定,温州发起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要有10名以上发起人,可以是本县域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指导意见》的相关细则也已出炉: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他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原则上鼓励吸引当地信誉优良、经营稳健的现行资本运作类机构通过重组或参股形式,参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筹建。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以股东的资本金,股东额外增加的投资资金和以私募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所得的私募资金作为主要资金来源,必须是货币形式的自有资金。
对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还规定了不非法集资、不得进入资本市场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交易等“六不”原则。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投资方式投放的资金可以根据被投资项目的盈亏情况按比例共担风险与收益,也可以约定固定回报率的方式获取回报。
另一方面,如何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民间融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此次民间借贷风波发生后,显得尤为迫切。
为此,温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的实施意见》(暂行)(下称“登记意见”),
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是经核准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试点,则将在鹿城区先行开展。
《登记意见》规定,温州将采取国有公司主导组建或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发起组建两种模式,并通过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现中小企业和民间借贷的融资对接,以向会员机构和进场机构收取一定的服务手续费为盈利模式。
“国资主导和民营发起两种模式,实际上透露出当地官方侧重于监管或者服务的两种营运理念。”一名知情人士认为,前者显然是行不通的,“谁愿意借笔钱就去你那登记啊?这需要配套的服务通过市场行为去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