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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看待舆情:网络民意渴望互动新机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1:3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田享华 贺清莉

  在网络新媒体时代,几乎每一起事件都会最终酝酿和转化成舆情事件。因此,公共管理部门建立一套与网络民意互动的新机制成为必然趋势。

  最新出版的《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就称,2010年影响力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虽然较2009年有所缓和,但依然数量不少。

  负责上述报告的上海交大人文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舆情研究室主任谢耘耕就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就是:互联网在公民表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网络问政”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由重大网络舆情案例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往往对政府行动提出诉求,使政府从政策层面进行思考和议论。”

  

  网络民意是民意吗?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4.85亿。2007年到2010年,我国网民个人互动参与指数从47.5增加到50.8。网民的意见和情绪成为众多群体性事件发展为网络舆情事件的推手,甚至网络民意也被视为与民意等同,忽视网络舆情有时会变成忽视民意的代名词。

  虽然作为学界里率先锁定网络舆情为重点研究领域,但是谢耘耕并不太认同网络民意就等于民意。他说,网民数量上看,以占总人口三成左右的网民所表达的“网络民意”来推断整体民意,代表性明显不足。何况,被定义为“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国民”的中国网民太宽泛,实际活跃在网络上频频发声的网民数量并不尽然。

  不管发声的网民数量究竟是多少,11月8日谢耘耕领衔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社会舆情研究报告中,第三季度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总体还是呈不断上升之势,其中,7月份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较少,但舆情关注热度却是前三季度最高。随即,8、9月份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迅猛增加,9月份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数量创前三季度最高,共计23起。

  在60起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中,11起为灾害事故类舆情事件,其中交通事故最为高发,它引发公众对交通管理与安全问题的关注。如果说这些都还是偶发而不可控的灾难事故,那么因个人的网络言行而激起的舆情事件则在不断冲击现有的秩序。

  谢耘耕就提到,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兴盛,个人在整个中国舆论场的力量日益被放大,第三季度舆情事件中个人舆情的重要性和热度都在凸显。最为典型的就是“郭美美事件”掀起的全国性舆论热潮,撼动了整个中国红十字会并引发慈善事业波动。随后,“卢美美事件”、“河南宋基会被曝借公益牟利”等舆情事件“相机而起”,中国慈善事业成为公众舆论的敏感域。

  上述报告还显示,在事件传播特点上,第三季度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的传播时效大为提升,近半数事件在事发数小时内即被曝光,事件发生到曝光时间进一步缩短;首次曝光媒介仍然以新媒体为主,其中,网络新闻稳居第一,微博(http://weibo.com)赶超报纸位列第二;影响较大的舆情事件的持续时间明显缩短,近六成事件两周内消退。

  不过,调查也发现,在危机主体应对上,2011年第三季度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发生、首次曝光至危机主体首次干预的时间差较前两个季度都有所缩短,舆情应对时效进一步提升。同时,由第三方机构/个人参与的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事件的比例较第二季度有所上扬。谢耘耕认为,这说明面对舆情危机,危机主体应对舆情的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谢耘耕最后也说,虽然网络民意不等同于民意,但还是作为部分民意的特殊体现,对我国公共管理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他说,传统意义上的民意表达渠道不够通畅,传统媒体的舆论场功能也未能充分发挥,“我国的网络承载着更多的民意表达、情绪宣泄功能,致使网络舆论持续高温,政府应该完善公共管理利益表达机制,疏通常规民意表达渠道,那么网络舆论事件也不会出现这么多了。”

  利益纠纷酝酿冲突

  10月份的几起网络舆情事件,都是因为现实中的利益冲突,引发了网民的集体共鸣,进而为事件的发酵提供空间。以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因征税问题引发的事件为例,当时,吴兴区筹备了很长时间的科技经贸洽谈会开幕式以及期望产值数十亿的多媒体产业园开园仪式刚好在举办。

  当地政府派出区镇两级政府工作人员连夜上门入户做群众工作;此外还及时通过网络和微博等渠道公布信息,纠正了一些刺激网民情绪的网络谣言。多手准备,有效地缓和了正在激化的矛盾。

  华中科技大学政治学者梁木生教授就向本报记者分析说,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罕见,一边是城市要发展,要把GDP搞上去,另一边让群众也能分享到发展成果,否则就容易引发矛盾。表面上,这是利益问题、成果分享问题,但是一旦激化矛盾,就会成为政治问题。

  这对于地方官员而言,压力尤其大,“搞发展,GDP上去那是加分,而维稳则是防止减分的工作,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少人仕途基本上就停止了。”梁木生说。

  但地方面临的多元利益纠结仍不止于此,政府部门也常常面临顾此失彼的境况。在房屋拆迁领域,群体性事件或者舆情事件更是层出不穷。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紧急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的,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当时,“因为现阶段农村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等领域引发了太多的极端事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尽快缓解。”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就曾对本报记者说。

  多元参与平衡诉求

  以地域为纽带的族群矛盾和引致的多元利益纷争也是一大焦点。

  织里镇的矛盾激化时,许多主要参与者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来自于外地。对于当地人而言,他们都是“外地人”,这种陌生和疏离感让原本不大的矛盾被放大和激化。

  今年6月,广东一周之内连发潮州、增城两起事件,起因有工伤赔偿纠纷以及一些其他矛盾,但此后都因“本地人”与“外地人”两者的对抗而恶化。

  不过在浙江的一个二十强乡镇——诸暨市店口镇,这座10万人口中有一半是外来人员的小城市有着独到的经验来化解类似问题。

  去年1月28日,店口镇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正式命名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试点城镇”,主要针对外来人员就业、医疗及外来家庭等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完成一个被称为“农民工及其家庭融入社会的政府能力建设”项目。正如店口镇党委书记张壮雄所言,“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对店口来说,最大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给新店口人以平等的‘国民待遇’。”

  比如,政府坚决撤销各种门槛,取消劳动就业证等,着力引导广大企业、各类市场优先聘用外来人口。此外,面对许多外来人口居多导致治安问题频发的顽疾,2004年开始,店口镇就决定实施聘请外来建设者输出地干部管理外来人口的互动式亲情管理,即“以外管外”工作模式。经过层层选拔,贵州省遵义县民警2名,江西省永丰县民警、劳动管理员、计生管理人员各1名来到店口,协助当地派出所和综合管理部门对外来建设者实施管理。这一做法,后来得到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三次批示肯定。

  在此之前,劳动用工矛盾不断涌现,一个镇的警力根本就无法应对,“老乡帮助老乡”的逻辑引发众多群体性事件。“每天都在发生,每次两三个警察根本就控制不了局势。”店口镇派出所所长詹国洪告诉本报记者。

  梁木生认为,对于中国大多数乡镇,尤其是沿海开放发达地区的乡镇,小城市化的趋势会让地方各种矛盾突出(如征地、环保、拆迁、外地人和本地人纠纷等),还是要通过多元化的、多方式的民主参政形式来解决。

  “像现在愈演愈烈的拆迁矛盾,一定程度上可以借鉴这种方式。比如如果是单个被拆迁人谈判,他可能就会要求很高,但是如果把这样的问题放到一个群体里去解决,个体的要求就不会太过分,因为他会受到群体的约束。”制图/蒋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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