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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过度亲密的政企关系是毒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评论员 张立栋

  数日前,一则公司新闻引发市场关注——某民营上市公司,以其精准投资能力令人折服:近年来市场热点这家公司一个不落,均能提前布局,其股票在二级市场上更是火爆异常。

  凡举几例:煤炭股牛的时候,它公告要挖煤;新能源火了,它要做锰酸锂;炒食品饮料的时候,它就“适时”宣布要建奶业基地;而保障房题材热门的时候,这家公司亦宣布大手笔参与保障房安居工程项目。更为叫绝的是最近这一次,伴随着各界人士对十七届六中全会“文化大发展”精神的解读,它又宣布和某省文化厅下属院团联合成立一家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这次投资它占大头。消息甫一发布,股价便开始持续拉升,在10月底低迷的行情中独树一帜,连续拉出11根阳线。

  还是那句话,有如神助。

  就此,证券业某金牌分析师告诉我,这不奇怪,你看看人家公司背景就知道为什么总能走在政策前面了。

  果然,查看F10,发现虽然公司是“民营”帽子,但公司许多高管和主要股东都有国企从业背景。而从近期公司获得的几项政府高额补贴来看,这家公司的政企关系非同一般。

  至少从目前来看,这种亲密的政企关系给公司带来了不少好处:政府补贴不算,单是提前布局政策风向所指也能给公司带来股价飙升的喜人效果。

  然而,面对这样亲密的政企关系,笔者感到的更多是一些担忧。

  6年前,本报曾刊文“构建和谐的政企关系”。以百年前胡雪岩的亲密官商关系乃至今天的种种类似现象,用一些案例警示了扭曲的政企关系所带来的危害。

  政企关系是一个老话题。现代社会,无论中外,凡做生意办企业,都无法逃脱一个政企关系的现实问题。

  处理好和谐的政企关系,对政府自然十分重要,它关乎一个地区甚至一国的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发展;之于企业,更是“命之所系”马虎不得。

  在我看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政府是宏观调节主体,二者有共同目标,又有各自无法替代的分工。良好的政企关系,就是基于这种不同的分工而进行的互动,它的基础是法治——双方基于道德底线和法律准绳各自承担责任和义务。

  从表面上看,政企和谐的主动方在政府,其着力点是依法行政,政府营造科学发展的社会环境,企业则依法经营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但事实上,我认为企业在处理政企关系中并非是一味的被动接受,完全有可能通过自身的方式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政企关系。

  100多年前,德国奔驰之父卡尔·本茨先生对属下有过这样的训词:请记住,与政府修好是本公司最大的公共关系。

  这当然是至诚之良言。不过,“修好”并不意味着利益输送,更不是说要结成利益共同体。如果模糊了政企双方的行为边界,甚至演变为公职人员通过企业中的代理人来为其实现一己之私则一定会给企业带来巨大伤害。

  对企业大股东而言,这种交换在短期财务上显得很划算却在长期的本益比上吃了大亏。

  不确定性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政府换届带来的人脉流失、比如政策“关照”突然失去后企业无法挽回的投资成本,更比如利益链条突然断裂造成的法律风险,都会在某一个特殊时刻将企业带入无法挪步的泥淖之中。

  用今天的眼光来衡量,胡雪岩的官商关系显然是一种扭曲的政企关系。但是,为什么扭曲政企关系的胡氏至今仍有众多推崇者呢?

  笔者想说的只有一句,因为利益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夺目”的效果,使得人们只看到短期的好处而忽视了就在不远处的巨大危险。过度亲密的政企关系是一副毒药,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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