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还要多少孩子生命才能换来校车安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07:0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张贵峰
16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大翻斗运煤货车与当地幼儿园接送车迎面相撞,已造成20人死亡,其中两名成人。据介绍,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
又是惨烈的校车事故,又是幼儿的群死群伤,又是极端的超载(核载9人、实载64人,超载超过600%),虽然这一切依然那么让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然而它又是那么令人黯然失语、倍感无奈。
上个月,公安部专门召开紧急调度会,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强调“坚决落实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措施,对超员载客的要一律卸客转运,决不允许超载超速”。可是,在甘肃正宁,超载600%的校车还是上路了,超载没有被制止,特大交通事故又如何能遏制?
去年7月1日,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 《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依据该《条件》,“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安装汽车黑匣子,校车至少应设两个应急出口……”校车国家标准已经实施一年多了,而且是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是,为什么如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幼儿园这样明显不达标、弱不禁风的校车,仍然还在使用?一个不能、不打算严格兑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还能称之为强制标准吗?还有必要制定吗?
诚然,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校车价格不菲,是需要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的。可问题是,以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财政收入水平,我们当真没有能力为孩子们配备安全合格的校车吗?别忘了,前段时间已经有专家鼓吹什么 “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10万亿”。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财政收入10万亿元人民币,能多留一点给教育吗?
其实,早在1993年,“教育经费占GDP4%”就被写进了当时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并希望在上世纪末完成。遗憾的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中央政府的工作报告以及之前颁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法仍然是“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到2012年达到4%”。相反,我们看到的是,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死亡。
最近有报道称,在全国率先引进“长鼻子”美式校车的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购置的79辆“长鼻子”校车,能承担该县5000多名12周岁以下小学生的接送任务,购车总费用为2000万元,2010年德清的教育经费支出5.5亿元,仅占该县GDP的2.34%,而我国设定的2012年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目标是4%。2010年我国GDP总量已近40万亿元,这意味着即使只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教育经费,每年也将增加近4000亿元,足以购置160万辆类似浙江德清这样标准的校车。统计显示,在美国,每天有50万辆高安全标准并享受最高交通“特权”的校车运送着5200万左右学生。美国政府平均每年要为一个正常孩子坐校车支付520美元,为特殊儿童支付2400美元。
其实,在中国,我们并不缺乏拥有类似美国校车那样由政府埋单的特权车辆,只不过,这些数量更为庞大、经费更为充足的车辆并非我们期待的校车,而是专供政府公职人员的公车。
由此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合格校车的匮乏,真正匮乏的并不是标准、技术,也不是经费、财力,而是政府动真格地重视教育,厉行“百年大计,教育第一”的意志和决心。喊了多少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豪言壮语,现在真的不能再穷教育、苦孩子了。
我们必须想方设法让校车比公车豪华、结实,不能再用孩子的生命换校车交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