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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臭氧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14:31 来源: 上海商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昨起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昨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2010年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完成。环保部正式向各部委、地方环保部门等215家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并通过环保部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特定工业区并入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监测规范,增设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提高了对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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