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出炉 分析称有利于减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15:40 来源: 中国经营网中国财税部门17日表示,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 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其它现代服务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以前所称的“增值税扩围改革”。分析称,该项改革将有利于减轻相关企业的税负。
据中新网报道,财税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改革有助于完善税制,并有助于消除目前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的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新增两档税率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根据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技术研发、文化创意、物流等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有利于减负
业内人士称,这次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在国家所实行的“结构性减税”体系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当属减税。这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增值税税率体系新添11%和6%两档税率,就是为了不增加试点行业的税收负担。第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降低的不仅仅是试点行业的税负还会降低购买试点行业服务的本来就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的税负,因为所购买服务的增值税额可作进项抵扣。第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从而降低税负。当然,由于各个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差异,但这不会改变总体税负下降的趋势。
另据新京报报道,中金公司初步研究分析显示,如果该试点扩大到全国,试点行业的税负可能减少约470亿-700亿元。
按照此前中金公司在报告中的例子显示,假设某交通运输企业当年营业额1亿元,按照营业税计算,其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300万。如果改为增值税,其纳税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假设按照试点方案,其销项税额率为11%,销项税额为1100万;假设该企业购自外部的中间投入为5000万元,其进项税额为5000万乘以17%的增值税率,为850万,则该企业所纳的增值税为250万元,税负较原先征营业税减少50万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