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刘慧:应重视公共服务采购标准化建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23:29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公共服务的质量非常重要,它同时也是公众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标准。”国际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慧教授认为,在推进政府采购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为公共服务制定一套量化的、具体的质量标准、执行标准和审查标准虽然难度很大,但却十分关键。
刘慧以实践中的城市绿化项目为例说,目前虽然我国有些地方政府采购文件已经将该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和实施范畴,但有些合同并未对质量加以规定。究竟是通过规定挖坑的深度和大小、浇水的方法和次数来保证完成合同的质量,还是规定在一段时间内的成活率来保证质量?这方面已经有很多经验教训。如果只有数量的要求而没有质量的要求,不但树木成活率低,而且也将大量浪费政府的开支。
刘慧介绍说,从国际经验上看,英国自1980年开始推行公共服务采购的改革,实施强制性竞争招标政策,要求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在进行包括娱乐场馆的经营、城市的清洁卫生、公共交通工具的维修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承包时,一律要进行公开竞争招标。根据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几次大范围的调查,英国各地方的政府开支分别节省了15%-40%不等。但是,它过分强调对采购程序控制和管理,对服务规格和质量的确定、对合同的拟订没有足够的重视。加之,与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工程项目相比,服务采购非常特殊,特别是难于将服务的质量进行文字化和量化。如果质量规定不明确,服务合同的管理就会落空。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英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使用价值最大化”理论,把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满意的服务作为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宗旨。它一方面继续强调竞争,一方面鼓励建立政府-企业的长期契约合作安排。新的政策重视合同的拟订、公共服务量化指标和规范的制定,重视服务合同的管理并加强了对服务合同履行结果的监督和检查。
“因此,借鉴英国的经验,我国在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迫切需要加强研究政府采购中对公共服务的质量标准的确定。中央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研究,为政府采购中经常发生的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国家通用的标准,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应考虑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可行的规格指标。”刘慧建议说。
此外,公共服务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采购者和使用者相分离、项目需求描述较难、具体评审指标难以量化、合同履约监督不易等问题。刘慧认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重新思考界定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的关系。“比如,德国等国家推行‘管采合一’,针对某个政府采购公共服务项目,成立由专家官员组成的专门采购小组,负责从需求提出、招标采购,到后期验收、履约监督等全流程的项目管理与执行工作,既提高了采购效率,又提升了服务的质量。”(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