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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公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00:5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国家粮食局网站28日发布通知称,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元/斤,收购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至2012年4月30日。

  近期关于大豆临时收储政策的传闻不断,2元/斤(4000元/吨)的价格基本符合市场预期。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未来一段时间,大豆价格将围绕临时收储价格波动。临储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保护豆农利益,避免大豆和玉米的比价过度扭曲。

  中华油脂网的分析称,虽然今年临储大豆收购价较去年有了大幅提升,但由于今年国产大豆产量下滑,自新豆上市以来,收购价便在历年价格底部之上高位运行,因此新年度临储政策的出台对市场的提振力度预计较为有限。

  据了解,国家从2008年开始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2008年至2010年,临储价格分别为3700元/吨、3740元/吨、3800元/吨。今年每吨临储价格提高了200元,但相比处于高位的玉米价格,大豆种植的比较收益仍然偏低。

  中华油脂网信息主编郭清保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豆农的心理价位达到2.2元/斤以上,临时收储价格低于豆农的预期,这可能会对下一年的大豆播种面积产生不利影响。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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