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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5-10年内不宜扩大财产税规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0 03:1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潇枭

  近日,在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判断,2012年大的政策局面为微调,即政府不会有特别大的动作,经济发展中一些特别尖锐的矛盾,只会在微调的政策背景下有所缓解。同时,他也对正在进行中的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需要新的预算制度

  许善达认为,在财税问题上,中国最迫切需要的是一个全面覆盖政府收入的预算制度,应该将税收、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等各种收入,以及各级政府的收入都纳入进来。新的预算制度在一两年内可能无法完成,但却是中国制定长远财税战略的重要基础。

  他指出,目前外界对中国宏观税负的争论,根源在于中国总体性数据的缺失。问题之一,在于财政部管理着的税收只是一部分,各个部委、各级政府都有相应的收入,没有一个部门能说清楚中国政府究竟有多少收入。问题之二,在于国有资本运行状况不明了,中国国有经济在整体经济中占据重要份额,作为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国有资产的平衡表也无据可查。

  5-10年内不宜扩大财产税规模

  很多学者对比国外发达国家的税收结构,认为中国应该加大财产税的比重。许善达则认为在五到十年之内,中国不要去想扩大财产税的规模,而且这部分收入不会很大。

  他提到,上海房产税试点的实施方案中有一项例外条款,即被视为上海引进人才的,无论其房子有多大,一律不征收房产税。上海要建设金融中心,需要大量高端人才,而征收房产税可能会造成人才的流失。

  他也指出,由于当下人才流动性很强,国际上财产税是朝着减税的方向进行,如香港地区与新加坡等地已经停征遗产税。当地政府增加的财产税收入,可能还抵消不了税收增加带来的负面效应。

  从1994年税改,确定流转税和所得税两个主体,至今已经有17年。在这17年里,流转税从75%降到63%左右,所得税从15%变为27%左右,但财产税一直维持在8%的水平。许善达认为,税收结构的调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减税力度还应加大

  许善达认为,要实现十二五规划中,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低于GDP的增速,还需要加大减税力度;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需要重点减少食品、服装、房租等领域的流转税。

  他指出,2011年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减税额度只停留在百亿级的规模上,这个规模和力度是不够的,至少要达到三千到五千亿的减税规模,才有可能实现居民收入占比的增长。

  许善达曾在之前的一个论坛上指出,2012年政府具备结构性减税的能力。一是,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税负相对较重的第三产业的规模会不断扩大,这会造成税源的增加。二是,随着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资源增加,税收征管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三是,2012年中国仍然会实行鼓励进口的政策,由于进出口税率的差异,也会使得税收收入增长。目前在企业税收层面,90%的企业只缴纳占比10%的税收,国家可以用不多的减税额度,使得广大中小企业获益。

  针对目前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要利用税收来调节收入,许善达认为要有重点。低收入者,即恩格尔系数比较高的群体,他们的支出中有大量用于食品等基本生活资料上。如果降低食品、服装、房租等方面的流转税,才会切实减轻这部分人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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