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4000平方米商业楼宇没有产权证 京城小产权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2 03:0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肖明
位于北京西城区(原宣武区)里仁街3号院路边的建设银行、京客隆等商社生意兴隆,谁也不会想到这些商业物业,却拿不出完整的产权证。
曾在此处经营的北京蓝盔先锋酒店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根华向记者证实:“他们拿不出完整的产权证,几年前多个公司办不了执照,现在的执照也是托关系办的,一查也有问题。”
记者获悉,这些商业物业所用建设用地是原文化部下属单位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所有,目前该中心已经和中国演出中心合并组建了中国动漫集团。
记者就此情况向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代理律师王瑞云咨询,但遭到拒绝。
4000平方米无证房
上述里仁街3号院地上两层、地下两层的裙楼位于文化部3号院住宅小区的6、7号楼中间。该小区另有4、5、6、7号住宅楼,以及配套的上述6、7号楼中间的裙楼。
2006年8月31日,马根华与上述裙楼的所有方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签订协议,决定以每日每平方米1.6元的价格租用上述裙楼地上2层3416平方米的闲置毛坯房,计划租用15年。
据马根华介绍,当时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梁钢拿出了1个房产证,房产证号为“宣国字第01719号”。该证显示地号为I-1-1-73(3)-1,位置在里仁街1号、3号,47号的楼平房建筑总面积为21042.2平方米,为文化部国有房产,房屋用途为商用。
结果是,建设银行、同仁堂等到此地进驻,并拿上述房产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工商部门却答复该房产证有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此后,原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出面,为建设银行、同仁堂等在宣武区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是产权证问题并没解决。
由于认为上述裙楼的产权证存在问题,马根华考虑无法招租,在2008年5月的时候,他决定不再续合同。随后,马根华与其他一些存在同样问题的商户,与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相互打起了官司。
在法庭上,原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拿出7号楼的061295号房产证,登记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规划用途为“配套商业,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为20026.02平方米。
不过,一份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的材料显示,存于北京市规划委宣武分局显示的上述7号楼竣工材料显示,该楼验收建筑面积为18286平方米,文化住宅小区裙房(6、7号楼之间)建筑面积为5938平方米。
也就是说,7号楼建筑面积和裙楼建筑面积之和为24224平方米。但是061295号房产证显示的7号楼配套商业和住宅,拥有产权的面积仅仅为20026.02平方米。
“两者相差的4000多平方米没有产权,即7号楼另外有约4000平方米属于违规建设面积,无法办证。”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才红如是说。
是办公而不是商业
记者调查获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曾在2007年下发《关于同意文化住宅小区配套服务用房产证划转给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复函》(国管房地【2007】168号)。
该函件提出,同意将宣武区里仁街3号院文化住宅小区配套服务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及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划转给文化部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办公使用。划转房屋建筑面积3416平方米,应分摊占地面积1141.54平方米,以最后实际测绘结果为准。
该函件强调,配套服务用房的土地使用权划转后,用地类型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继续纳入中央单位土地统一管理范围。“如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须先经我局核准。”
北京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炎廷告诉记者,如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确认上述土地属于划拨,那么划拨一般用于非营利性质,比如行政办公、学校等公益性质事业。
上述原文化发展中心向法院提供的材料显示,中心作为受买人获得了上述房屋的相关土地,并提出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和商业用房。
不过,既然是合法的商业用房,为何上述裙楼还有4000多平方米迄今也办不了产权证?
为何当时工商部门说产权有问题,多个企业办不了营业执照?
对这些问题,代理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王瑞云未予回答。
记者了解到,有关里仁街3号院6、7号楼中间的裙楼,北京市规划委西城分局在2011年7月4日给出的一份通告[(2011)公第31号]指出,经过反复查找,6、7号楼中间的裙楼“信息并不存在”。
尽管上述通告说没有面积,但是马根华发现,目前原存在北京市规划委宣武分局(现为西城分局)的文化部文化住宅小区裙楼的验收记录显示,该群楼的建筑面积为5938平方米。7号楼验收记录显示,7号楼建筑面积为18286平方米。
按此看,7号楼和裙楼的验收面积之和为24224平方米。但迄今文化部门提供的7号楼及其裙楼的产权证面积仅仅有20026.0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