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第三季”何其荒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9 04:09 来源: 深圳商报□杨 涛
树欲静而风不止,正当药家鑫案逐步淡出公众视野之时,在张显的主导下,又开始上演了“第三季”。2月7日上午,药家鑫案被害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此前,张妙家人已拒绝该赠款。
如果说药家鑫受审到执行死刑是“药家鑫案第一季”,药父药庆卫起诉张显名誉侵权是“药家鑫案第二季”,那么,如今由张显主导之下的张平选、母亲刘小欠表示愿意接受药父赠与可谓是“药家鑫案第三季”。正当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进入宣判的关键时刻,此时张显制造出一个“赠与事件”,莫非又想操纵民粹,凭空制造一个“道德法庭”,将药庆卫架到火上烤么?
所谓张妙的父亲张平选、母亲刘小欠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极为荒诞。因为,先前,药庆卫已经将20万元亲手交给了张平选,“张平选他们交谈后收下,但后来不知何故又将钱寄回。”钱被退还后,药庆卫发微博(http://weibo.com)表示:“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但是,这事明显是有前提的,那是因为当时药家鑫没有被执行死刑,药庆卫指望还能继续与张平选和解,在量刑上对药家鑫从轻。如今,时过境迁,药庆卫已经将借别人的20万归还,而张显却利用药庆卫没有及时删除微博的失误,重新挑起事端,令人费解。
从法律上讲,张显、张平选的要求也不能成立。当初药庆卫赠与的20万元,张平选已经退还,他就已经失去了所有权,虽然药庆卫后来发微博表示还愿意赠与,但这是一人附带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希望和解,但现在和解的条件已不复存在,这个赠与也就不可能实现了。再退一步讲,药庆卫表示赠与没有附加条件,那么,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赠与物品到手了,合同才成立,当张平选表示愿意接受赠与时,药庆卫还是有表示反悔的权利。
作为大学教师的张显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道理。但是,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为了达到判处药家鑫死刑的目的,不惜无中生有抛出药家有特殊背景论、“官二代”、“富二代”、药家“四套房”,药父“负责军品采购,身居要职”等各种言论的张显,恐怕他更清楚的是,制造阶层矛盾,挑动民粹情绪,将他人置于“道德法庭”中烧烤,才能最有效力置敌于死地。是的,利用药庆卫没有及时删除微博的失误,表示愿意接受赠与,这种接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却可以成功地将药庆卫再一次架到火上烤,你不是表示愿意赠与吗,你怎么能食言呢?张平选虽然曾拒绝赠款,但“因为妻子刘小欠最近生病了,家里没有医药费”,怎么杀人者之父的药庆卫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眼看着被害人家属没有钱治病?就这样,在即将宣判的名誉侵权官司中可能败诉的张显,这时独家开起了“道德法庭”,并担任了主审法官,或许他官司输了,可在舆论和道义上,他又将赢了一筹。
尊重民意是必须的,但刻意夸大问题,制造矛盾,利用大众的信息不对称和盲动、集体无意识的特征,挑动民粹,却是破坏法治,撕裂社会,陷公众于不义的可耻行径。善良的人们,你们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