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合理社会融资规模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2:51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胡萍
继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之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要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货币信贷供求,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作为2011年起我国宏观调控引入的一个新指标概念,社会融资规模能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两会”代表和委员普遍认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稳定通胀预期、防止物价过快上涨,而且对于发展直接融资、改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和支持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虽然政府工作报告将今年的广义货币供应量目标定为14%,但是相比较而言,社会融资规模更加真实地反映流入实体经济部门的资金量,能够更加直观地反映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告诉本报记者,随着金融创新的日益深化,部分金融创新业务尚未纳入货币供应量统计监测范畴,使用货币供应量来衡量实体经济的资金供求关系变得越来越困难。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是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切实需要。他认为,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意味着寻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与防止通货膨胀之间的合理平衡。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巡视二组组长马经看来,货币政策冠以“稳健”是颇具中国特色的做法,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具体实施上,首先需要关注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
艾洪德认为,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不仅包括融资总量的合理增长,而且包括融资结构的合理化。马经表示,在保持总量适度的基础上,应灵活运用不同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解决制约经济均衡发展的“瓶颈”,实现有扶有控。
事实上,在去年金融宏观调控取消信贷规模指标,代之以社会融资规模指标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就曾在《金融时报》撰文指出,社会融资规模应在总量和结构上保持合理。其总量指标一是与宏观调控目标相一致,二是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相吻合,三是应有助于防止物价过快上涨。结构上的合理,主要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结构要合理,要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要重视对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
鉴于社会融资规模涉及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诸多方面,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需要各相关部门更紧密的沟通和合作。“两会”代表委员认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需多策并举。
艾洪德建议,首先,需要银行信贷投放的规模合理;其次,在银行信贷合理增长的基础上,注重通过增加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和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规模,切实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
此外,艾洪德表示,社会融资规模结构上要做到透明、相互协调,信贷投放应进一步向“三农”、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倾斜;还应加强对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模式的监测,切实防范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