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信合作重抬头 信托公司试水融资平台类资产证券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4 09:4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信托公司有望成为继银行之后,为地方融资平台“输血”的第二主力。
2012年短短数月,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天津信托、长安信托、中铁信托等信托公司为地方融资平台已提供上百亿融资。中融信托将政信合作列为今年的业务重点,各业务团队上报的项目达数十个。多位信托公司高管预计,如果银监会不出台限制性的监管政策,信托业全年可为地方融资平台提供2000亿-3000亿元融资。
“这将是很大的一笔钱,财政部今年代地方发行的地方债也才2500亿元。”北京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认为,信托公司在平台融资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以针对融资平台对地方政府的应收账款做资产证券化。
政信合作曾在2009年掀起一波高潮,后因风险问题被银监会限制,在2010年萎缩。今年以来,信托公司重新大规模涉足,一方面是因为银监会调整了对融资平台的监管政策,金融系统对融资平台的风险也进行了重新审视;另一方面也是经营压力使然。今年信托公司的经营环境非常严峻,曾经创造大部分信托业务收入的房地产信托,面临巨大的兑付压力,新增房地产信托项目需要逐单报监管部门审批。
缓释平台流动性压力
信托公司愿意重新涉足地方融资平台,既基于政策放松,也是因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判断发生了改变。
一位资深银行家近日就对本报表示,地方融资平台的问题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大,2011年地方融资平台资金高度紧张,是因为银行基本切断了其资金供应。无独有偶,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也对本报表示,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至少要比为中小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融资小得多。
地方融资平台目前也乐于接受信托资金。在资金链较为吃紧的情况下,地方融资平台通过信托融资的成本达12%左右,高于银行贷款成本。但是,信托资金效率较高,也不像银行附加提供存款回报等各种条件。
因而,信托资金的综合成本并不比银行贷款高多少。同时,信托融资在交易结构设计上更灵活,比如,平台可以将其对地方政府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信托公司融资,而银行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担保条件。银行对“借新还旧”通常较为忌讳,而通过信托融资,平台能偿还部分到期银行贷款,缓释流动性压力。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目前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投资意识已经被唤醒。但在银监会严控房地产信托之后,整个信托产品呈现供应严重不足的状况。信托公司除了发行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产品、矿产能源信托产品外,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出现断档,而政信合作产品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空白。
“投资者现在比较抵触房地产信托产品,对于政信合作产品的看法则较为积极。”一位第三方理财公司总经理说。
尽管有意大规模涉足,但信托公司在平台选择上仍非常审慎。综合各家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和内部风控标准来看,信托公司对融资平台的选择偏好是,要么级别足够高,要么现金流足够好。
如中信信托、长安信托等公司倾向于选择省级融资平台,中融信托倾向于选择长三角地区、现金流能够全覆盖、经整改退出平台管理的城投公司,天津信托倾向于选择天津本地的融资平台,和天津城投旗下企业有大量合作。
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偏好,是因为“如果是省级融资平台,盘子大,融资渠道多,其背后是省级政府,风险更为可控。”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说。而长三角地区的城投公司,现金流很好,即使层级较低,信托公司也愿意接受。
类资产证券化
相比2009年,信托公司在此轮政信合作中显得比较审慎。
在2009年的融资狂潮中,信托资金大量帮地方融资平台“做杠杆”,即信托资金作为平台的股本金,使得平台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公司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但今年已鲜有信托公司敢采取如此激进的交易结构。
同时,不管是信托贷款、资产买入返售还是地方融资平台应收账款的类证券化,信托公司一般都要求融资方追加额外担保,比如土地、房产、其它优质公司的股权等。
“如果不追加担保,等于现金流的来源单纯依靠地方政府,风险太大。”一位信托公司项目审查人士说,该公司不会单纯依赖地方政府的信用,项目必须做实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
在交易结构设计上,针对省级融资平台,信托公司多采用直接贷款或资产买入返售的债务融资方式。对于层级较低的融资平台,则多是针对融资平台对地方政府的应收款进行类资产证券化。
例如,中信信托正在发行的“中信盛景·天津区域发展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期”,就是采用信托资金直接为融资方天津城投集团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的交易结构。其原因就在于,中信信托认为,天津城投作为天津市属超大型融资平台,总资产超过4000亿元,净资产过千亿元,融资主体资产规模较大,偿债能力、融资能力较强。
除了直接贷款和资产买入返售,信托公司的政信合作产品广泛采用了资产证券化的思路。目前,央行和银监会已经达成共识,重启资产证券化试点,这是指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实际上,非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从未停过。例如,银信合作的本质就是银行借用信托工具,将信贷资产进行曲线资产证券化,然后卖给自己的理财客户。
资产证券化是信托产品设计的常规思路。因为信托产品是私募产品,不能公开宣传和推介,也缺乏统一、集中的登记托管、交易市场。如果受益权份额能够进行公募,登记托管并交易,引入中介机构参与,就成了标准的资产证券化。
在此轮政信合作中,中融信托就高度偏好此类模式,其交易结构为:地方融资平台将其对地方政府的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再将此信托计划的受益权划分为若干份额,卖给信托产品投资者。总的融资金额,一般要在应收账款总额的基础上打一定折扣。中融信托认为,通过类资产证券化盘活平台资产,比为平台新提供贷款,风险更为可控。
<日期>=20120314
<版次>=0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版名>=金融
<作者>=史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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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万人大检查 反垄断之剑对准银行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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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1年下半年将反垄断之剑砍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部门之后,2012年,发改委反垄断部门烧起的第二把火将烧向资产规模超过110万亿的中国银行业。
3月13日,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由发改委牵头,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参与的关于银行业收费问题的专项检查最迟将在下个月正式启动,检查范围由此前试点的浙江、上海、河南、湖北三省一市向全国31个省市全面铺开,发改委更是动用全国各地物价部门数万人来应对此次检查,足见发改委彻查之决心。
“这次专项检查由发改委主导,检查内容主要针对银行收费问题,包括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的一项全面大检查。”上述监管人士透露,“这次检查将会很集中,很严厉。”
至于检查方式,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透露,发改委或将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来推行。所谓交叉检查,指物价部门不检查同一属地的银行,比如湖北物价局检查湖南的银行业收费问题。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自2012年2月份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各家银行均纷纷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实施细则。
以光大银行为例,该行此前已成立由行长办公会议授权的、对全行服务收费进行统一审批、协调和管理的总行服务收费定价管理小组,旨在制定全行各项服务收费项目、定价基准、浮动范围和优惠额度。
万人大检查
“开始主要以自查为主,按照总行的统一要求进行检查。”某大型银行南京分行的老王(化名)最近确实有点烦。上半年,光银行收费一事他就得应对三拨考验,“先是总分行的自查,后是银监局组织的现场抽查,再是发改委组织的各种检查和暗访”。
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其制定的“七不准”等要求,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清理纠正不正当贷款业务和收费项目,“并于今年3月底前检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报告,核评其自查整改效果”。
不过,这相比发改委即将启动的万人大检查,银行的压力不可同日而语。一位股份行中层告诉记者,发改委此番动用地方物价管理部门的万人检查队伍,是近年来少有的大手笔。
早在2月中旬杭州举办的部分省市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工作座谈会上,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许昆林局长便提出,今年开展全国银行检查工作要快、准、稳,着力查实银行收费违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老王最担心的恰是发改委规模庞大的检查队伍和暗访方式,“现在接电话都得小心”。在去年7月下旬发改委会同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发起的检查中,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暗访是主要的检查手段之一。
其次,发改委对于违规行为公开点名批评的方式,也让银行体会到真正的杀伤力。2011年8月份,发改委层连续两次点名通报多家商业银行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等费用,工、建、中、农四大行及兴业、邮储银行均榜上有名。这一点名批评缘起去年3月份三部委曾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1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
再者,此番发改委检查有望涵盖3000多项银行收费,检查范围不仅局限于密码挂失费这样的小项目。前述监管人士透露,“此番专项检查应该是发改委独立进行的,与银监会的‘七不准’检查有所区别,包括了银行所有的对公、对私业务。”
该人士透露,在发改委正式下文之前,银监会与发改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望尽量降低对商业银行的冲击,诸如针对违规收费的银行业,不再点名处理。
不过,雷厉风行的发改委在2月16-17日在杭州召开的座谈会上,就点名批评了工商银行温州分行、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建设银行汉口支行的违规收费问题。
一位浙江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某国有大行支行因违规发行理财产品,被发改委开出了高达10亿元的罚单,显示出发改委整治银行业乱收费和反垄断的决心。
检查挂钩银行考核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显示,该行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罚则明文规定了五大违规行为:违反政府指导价及浮动幅度收取费用;未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超权限给予客户优惠价格的;向总行出具不真实客户信息报告而损害银行利益的;不在营业网点公告服务收费标准的等等。
遭受处罚时,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条线主管部门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样接受处罚,总行将视情节轻重,在总行和条线平衡记分卡考核中扣减1-5分。
目前,各家银行下发的收费管理细则,大体按照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月份联合公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即将收费分类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
光大银行的细则中,整体策略是“统一管理,分类实施”。所谓“统一管理”,是指在银监会授权范围内,总行作为一级法人统一制定全行各项服务收费业务品种、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并确定总分行的管理职责;“分类实施”则是对不同业务性质的各项服务业务,实施不同的价格策略。
“目前主要查分支机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总行服务收费目录;收费标准是否在总行授权之内,是否存在未经总行审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权收费等情况……”上述股分行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