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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 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6 05:49 来源: 深圳商报

  据报道:6年前,张先生超期使用了两个月的网络。2012年2月张先生发现欠费从最初的240元迅猛增至1.2万元。6年间,电信公司催缴过两次,但始终没有及时告知其产生费用。消协认为,服务商未尽告知义务,不告知不断网属于恶意怂恿消费。 漫画:毕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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