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津市:华鑫源钢铁公司在建项目涉嫌未批先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8 18:51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本报记者 陈新伟报道
山西省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公司坐落于河津市阳村工业园区。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举行了600立方米高炉的奠基仪式,次年4月3日,该公司又与中色十二冶签订了600立方米高炉技术项目总承包协议。
近日,有群众反映该公司在建600立方米高炉项目在未经环评、没有立项的前提下违规建设,记者专赴河津市展开调查采访。
当记者进入该公司厂区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灰尘的地面,当机动车经过时便尘土飞扬,路人行走其间也须择路前行。
该公司副总王刚接受了记者采访。当记者问起该项目有没有环评时,王副总说:我们在建的是450立方米的高炉,是经过环评批复的。记者注意到:一些当地政府网站及媒体都报道过600立方米项目,王副总说:那也是为了响应政府再造一个新山西而为之。
正当记者与王副总交流时,一车间内冒出浓烈的烟尘,王副总说:今天这事儿刚好被你看到,也许是出现了机械故障。
随即,王副总向记者提供一份晋环函【2005】409号文件:关于《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公司100万吨每年特种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落款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局,时间是2005年11月11日。
记者来到河津市环保局,该局负责人说:该项目具体是多少立方米我们也弄不清楚,只有等建成验收后方知,如果所建项目是600立方米高炉,我们会严格按照环保法对其进行处理。该局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则上环评报告超过五年必须重新再做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那么,华鑫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晋环函【2005】409号文件标注时间,距该公司开工日期2011年已过去6年时间。
环保局中心所周所长对记者说:华鑫源钢铁有限公司的在建项目是没有环评手续的。该局开发股薛股长介绍:环评批复超过五年的必须重新做环评,我们也向企业提出过要求并做有相关笔录。然而,其公司的违法行为依然在继续。
当地经信局王局长向记者介绍说:由于自己刚调任过来,对华鑫源钢铁的立项不太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局及我们的上级部门都没审批该项目,并建议记者到发改局了解一下情况。
发改局蔡副局长告诉记者:如果是新建项目应该先立项,若没有立项就应该马上停建。但据我所知,该项目并未立项,因为钢铁项目国家不立项。
河津市政府主管工业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的钢铁项目国家要求非常严,但华鑫源钢铁项目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并说让相关部门汇总后,以文字形式给记者一个答复。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见到河津市政府或相关部门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