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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甘泉县电力局:近百套“集资房”限价悬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8 18:52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雷士武报道

  自国家禁止福利分房以后,各单位集资建房时有发生。为此,国家先后多次发文对集资建房予以严格规定。然而,陕西省甘泉县电力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取得相关建设手续,通过职工集资,为住宅楼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所建住宅楼按一定条件分给内部职工。

  2月20日,记者来到甘泉县原电力局家属院。大门口张贴的工程概况牌显示,该项目名为:甘泉县电力局职工住宅楼,由陕西纪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甘泉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造价1998.23万元,2011年7月15日开工建设。

  “这是县电力局通过职工集资建设的住宅楼,只针对内部职工,并不对外公开销售,房价比商品房便宜很多。项目已建至一层,由于天气原因,暂时处于停工阶段,等天气转暖就恢复施工。”一位自称是电力局家属的人员告诉记者。

  早在2007年,国家7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只有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甘泉县电力局为何大建集资房呢?为此,记者前往调查了解。该局党支部王书记告诉记者:“职工住宅楼是为了解决局里职工住房问题,项目所占地块原来有16户住户。目前建设的总共84户,户型分为110多平方米和120多平方米2种,一梯四户。均价大概2100元每平方米。根据与房产商签订的协议,职工按照项目进度分批交款,总共分5次,已经交了2次,由于房子的总价不同,有交三四万的,有交五六万的。”

  据经济发展局提供的可研报告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556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03平方米,地上二十一层建筑面积11953平方米。

  而记者根据总建筑面积与户数的粗略测算,其户均建筑面积已高达140多平方米。其均价也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王书记也坦诚:“比商品房便宜,带有福利性质,不过,这个项目是为职工办好事,你们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王书记还表示:“这不是集资房,而是政府确定的限价房,你们可以到城建局去了解。”随后,记者先后两次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该局均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而房管局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一位申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限价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并没有收到电力局职工住宅楼项目作为限价房的申请,该项目也没有作为限价房在我们这里备案。具体情况要咨询我们局长,他是局里新闻发言人,今天刚好不在。”

  在甘泉县国土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县里通过研究决定,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将电力局职工住宅纳入保障性住房进行上报。但土地是以招拍挂的程序进行供地的。”

  据记者了解,2011年7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限价商品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同时规定,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100平方米。即使按照限价房建设标准,甘泉县电力局户均建筑面积140多平方米,也大大超出上述《办法》规定的上限100平方米,保障对象更是与《办法》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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