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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要我管转向我要管 强力监管倒逼保险公司规范管理中介业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2:33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张兰

  在监管机构持续不断地严查重处下,乱象丛生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终于初现规范管理的曙光。

  4月23日,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部分保险公司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管理情况答记者问时称,针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情况,保监会于2011年四季度向14家保险公司发出监管函,详细通报各公司基层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及行政处罚情况,提出加强责任追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改进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整改要求。监管函发出后,绝大部分公司对监管部门通报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都十分重视,采取了比较扎实的整改措施,13家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期报送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日前,保监会再次发出《关于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强化中介业务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详细通报了14家保险公司落实监管要求、整改规范中介业务管理相关情况。

  强化合规管理 压缩基层违规空间

  据了解,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13家公司均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期报送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其中6家公司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负责落实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及修订完善公司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等监管要求。

  “这些公司着重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主动通过多种方式全面通报查处情况、传达监管要求、加强合规教育,二是认真按照监管要求、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启动内部问责,三是研究修改完善中介业务管理制度机制。”上述负责人称,从13家已经报送落实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司来看,各公司管控意识都在增强,都开始通过采取调整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加强授权管理、加强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合规考核指标等措施,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强化中介业务合规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公司在认识上、态度上、整改措施等方面,与监管要求还存在距离,表现为主动从公司管理内因上反思不够,片面将违法违规归结于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处分和问责力度有待加强,责任追究的层次还不够高,范围还不够宽。特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和监管函的具体要求,未按期报送专项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上述负责人称,保监会已向中国人保财险发出通知,就此事实进行了确认,在此基础上将严肃依法予以处理。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从根本上说,监管部门的这些举措是在帮助公司堵塞漏洞、防止跑冒滴漏。尽管这样,一些公司却没有看到监管的用心,对基层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为然,对监管查处的问题避重就轻,对监管提出的整改要求不理不睬或者阳奉阴违。这类做法虽属个别,但必须严肃对待。”

  狠抓“总公司” 从源头治理中介乱象

  当记者问及保险总公司在中介业务合规管理方面的问题,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基层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与上级公司管理系统性薄弱紧密相关。“比如说,一些公司制度和流程不严密,业务财务管理系统没有无缝对接,为基层机构预设了中介业务违法操作的空间和余地;相当一部分公司管理粗放,以简单费用包干制取代对基层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的审查和管控;更有一些公司默许、迁就、甚至变相纵容基层机构铤而走险,本级或上级相关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内部BBS平台等方式,诱导、指使经办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据了解,在此前的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中,保监会一直强调要上下联动,不仅要在组织上统一部署、集中推进,而且在处理纠正问题时要追根溯源、向上追责,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既要处罚当事机构和当事人员,也要从上级公司直至总公司找原因、明责任,推动标本兼治。从前两年的中介业务检查情况来看,保监局既处罚了许多地市及以下的基层保险机构,也处理了不少省级分公司及管理人员,包括罚款、撤销任职资格乃至终身行业禁入等行政处罚。保监会也在向行业全面通报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问题比较普遍和突出的保险公司发出了29份监管函,提出自查自纠、开展内部问责、修改完善管理制度机制等整改要求,规定提交落实整改情况报告。

  “总体上看,通过这些综合性的监管措施,监管效果在逐步显现,多数保险总公司对中介业务的管控意识、制度、机制都在调整和加强。”上述负责人强调,要从源头上遏制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治理中介业务乱象,必须要坚持两个着力点:一是坚持检查基层机构不放松,二是坚持强化总公司管控责任不放松。“检查实践也证明,只有在持续不断地严查重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督促总公司全面整改,才能使得检查达到标本兼治、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切实督促引导保险公司建立起中介业务合法合规发展的长效机制。”

  问责日趋严厉 监管措施持续跟进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中介业务检查力度的持续加大,监管机构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强化规范管理方面的成效也日益显现。

  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中介业务检查效果是多方面的,也是比较明显的,一是推动全行业提高了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保险公司规范中介业务经营、强化中介业务管控的意识和紧迫感;二是向保险公司彰显了监管严查重处的立场决心,推动保险公司开始从“要我管”转向“我要管”,积极按照监管要求举一反三,主动从上到下建章立制、加强管控;三是推动建立完善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管理制度机制。从相关公司的整改情况报告看,这些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管理措施更有针对性,内部授权和分权更清晰,考核制度更科学,内部处理更严格,问责机制更严厉,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更严密。

  “今后将继续加强针对保险总公司的跟进措施。一方面,继续针对违法违规金额较大、性质恶劣、情况严重的保险公司,实施包括下发监管函在内的进一步监管措施,必要的还将实施现场检查等必要监管举措。另一方面,将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调研,全面了解保险公司加强中介业务经营管理情况,评价公司在认识、制度、机制、执行、内控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效果,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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