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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共炎:推出券商创新思路征求意见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8 22:0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于2012年5月8日闭幕,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总结了会议情况,以下为陈共炎发言全文:

  为期一天半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即将结束了。在昨天上午的全体会议上,郭树清主席做了重要讲话。郭主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是“两多两难”,解决这个难题需要创新;不能创新是中国经济和金融最大的风险;当前我国金融业迎来了创新的最好时机;对创新要包容;证券公司在创新过程中要避免犯过去的错误,要勇敢地承担起应负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郭主席的讲话站得高、看得远,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姚刚副主席和姜洋、朱从玖主席助理分别就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期货市场发展和发行体制改革等证券公司发展创新中大家非常关注的几个问题,做了专题演讲。

  刚才,庄心一副主席进一步就证券公司创新发展问题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创新是证券公司发展的永恒课题,要将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作为行业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在不同阶段应各有侧重;创新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和原则,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创新;同时,要顺应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推进监管改革。今后,我们要按照证监会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落实好证券公司发展的各项措施。

  昨天、今天,两所两司负责人和五个分会场主持人都做了精彩发言。在分会场的讨论中,与会代表围绕郭主席的讲话、本次会议印发的《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材料,结合分会场的专题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本次研讨会是我国证券行业发展历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是证券行业与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全面沟通交流的大会,是总结证券公司发展创新历程,确立新的行业创新发展目标与任务的大会,是一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大会。大家讨论中认为,本次研讨会在证券公司创新方面形成了以下几方面共识:

  一是创新认识高度一致。去年底,协会创新委员会在讨论行业创新时,大家还有些茫然,想法不多,就是有些想法也担心监管部门能不能支持。当时兰荣提出今年5月份在北京开个小范围的论坛,但现在这个会层次之高、规模之大,超出想象。更难得的是,从这次会议可以看出,行业创新的要求不仅来自证券公司,各方认识高度重视和支持。监管部门与行业认识高度一致:证券行业必须创新,只有在创新中求生存、求发展,才能在今后的金融竞争格局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前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最好时机。

  二是建议的具体措施多。本次会议推出了《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及一系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就产品创新、经营范围扩大、组织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1条近期措施,其实每条措施中都包括有很多内容,措施不是方案,不能细写。大家普遍认为,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证券行业发展的环境将会彻底改变。

  三是公司感觉压力加大。讨论中,大家普遍感觉到创新空间大了,压力也随之增大。行业创新模式已经发生变化,由过去的以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推动创新向证券公司自主创新转变。这种转变迫使行业必须正视自身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变革、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中小、东中西各类证券公司都认识到要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寻求创新发展之路。

  在讨论中,大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是:要坚决区分公募和私募;在场外市场,特别是柜台市场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发挥证券公司的作用;此外,对证券公司对外开放的问题应给予具体的明确的政策指导,应允许建立完整的业务链条等;对于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投行业务、经纪业务等都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强烈要求对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具体措施制定明确的实施时间表。我们将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征求意见稿)》及本次征求意见的几个配套措施进行修改。希望各单位将对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在5月20日前按照要求及时反馈。

  为了扎扎实实落实好会议精神,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行业创新发展,必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必须注重行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行业创新的直接目标是提升证券公司的中介服务功能,改善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但其最终目标应是推动证券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实现行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郭主席指出金融创新要抓住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才能得到大家的支持。不要因为直接目标丢了最终目标。因此,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不仅要坚持资本市场中介的基本属性,通过不断深化、拓展投融资中介和市场组织功能,真正发挥市场组织者、产品开发者、流动性提供者、风险管理者和财富管理者的作用,更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导向,以服务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和金融体系改革优化、满足企业和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为目标,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切实防止金融创新演变为脱实向虚、自我循环。要强化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适当性义务,坚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为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时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培育投资者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切实为投资者提供诚信专业的、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把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不挣不义之财。要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活动,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社会形象,为行业创新发展争取更加和谐的环境。

  二是依靠专业力量谋求公司的创新发展。郭主席昨天提出,永远不要做自己不懂的产品,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都提到要包容创新失误,但创新失误也有不同的情形,准备不足、专业不精等都有可能导致创新失误。所以,创新要有准备,要依靠专业人才。会后,各证券公司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具体落实上。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研究公司创新发展战略,找准公司定位和创新着力点,通过差异化发展,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要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形成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和创新文化,解决当前长期激励不足、缺乏差异化激励等方面。培养创新人才,依靠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的创新发展。我们号称有近30万从业人员,但有多少是创新型人才,不好说。刚才兰荣同志提出证券公司要改变自己,适应创新,我非常赞成,协会专业委员会要发挥作用。

  三是创新实践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在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创新的方向应当是推动证券公司回归金融中介本质,巩固证券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措施》中也将其作为最基本的目标。创新应当是证券公司面对市场需求作出的自主选择,应当是证券公司适应环境发展、市场需求变化和客户需要自主采取的行动。证券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创新的原动力应该来自证券公司。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应充分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发挥证券公司自身的能动性。讨论中,许多代表提出创新发展不仅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风险管理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这一认识对搞好证券公司创新非常必要。

  四是必须把握好创新发展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的关系。创新有其自身的规律,也有相应的原则和底线。证券行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合规和风险控制作基础的创新,不仅不能促进行业的发展,相反还会带来混乱以至灾难性的后果。因此,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必须务实推动,稳中求进,要统筹创新发展和合规风控,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各公司要有效跟踪、研判和管理创新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健全风险隔离措施,把风险控制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围内,切实防止风险外溢形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及时适应证券公司创新过程中的新模式、新业务、新产品对合规风控工作的新要求,完善风控合规体系。

  五是创新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证券公司自治三者间的关系。这次创新大会虽是行业自律组织召开的,但监管部门高规格、高层次参加,表明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确实如心一同志说的已到时候了、已具备了良好的监管环境。证券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要在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机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以较高的商业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超前布局,制定战略,尽快成为产品创新的主导力量。行业自律组织要进一步归位尽责,不空位、不错位、不越位,充分尊重证券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在证券公司为主体的创新活动中做好支持、服务、协调和推广工作,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整体科学发展。

  最后重点强调的是,创新发展外部环境的改善需要假以时日,特别是涉及相关制度的修订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大家提出各项措施要有推出的时间表,我也想提醒大家,在修订的新制度正式出台之前,可以多做调研、多做准备工作,有成熟想法的也可以制定可操作的方案,但仍然要严格执行现行制度。

  各位代表!

  经历了综合治理洗礼和规范发展阶段的经验累积,我们欣慰地看到,当前行业风气焕然一新,行业由过去的被动等待正在向务实进取转变,呈现出求创新、谋发展的新气象。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证券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我们坚信,伴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民财富的增长,中国证券行业将迎来以创新发展为主导的新阶段。

  创新发展研讨会结束了,但工作还是刚刚开始,还需要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持续合作。在此,再次向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代表,向长期以来关注资本市场发展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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