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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改革探析:中国金融改革路在何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8 22:20 来源: 《中国总会计师》杂志

  本刊编辑部

  随着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获批,温州这个中国民间资本之都,由此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先行之区。温州金融改革试验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风向标,试验的成功将为中国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树立标杆,也将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打破国有银行垄断的地位找到突破口。

  温州金融改革对于温州本身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而对于中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来说却具有探路者的作用。

  中国新一轮金融改革启航

  ——从温州出发

  酝酿多时,经历层层审批,温州金融改革终于启航。

  国务院办公厅的消息称,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温州金融改革的历程——“风暴”后唤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金融试点改革实践从未间断,形成了温州金融试点改革的先发机遇和政策优势,金融改革成绩斐然。

  1987年温州在全国率先启动浮动利率改革,进而成为我国利率改革的试点地区;

  2002年8月,时任央行行长戴相龙到温州调研,提出温州金融体制改革的设想。当年12月,浙江省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在温州召开“深化温州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宣布温州作为全国唯一的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正式启动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那次改革内容有6项,包括国有银行小额贷款营销“三包一挂钩”;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农信社;改造温州城市商业银行;推动商业银行产品、服务创新,如推出个人委托贷款;政府组建两家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2003年温州开始启动建设资本活跃的“金融港”发展战略;2004年推进农村合作金融体制试点改革,顺利实施“5-5-1”改革方案;2005年温州对区域性金融改革进行系统研究和全面部署,提出“短期十方面改革方案”和“中长期四方面探索课题”;2006年重点推进小企业贷款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六项机制”建设,重点突破小企业信用贷款瓶颈;2007年进一步做强做大区域金融实力,地方商业银行跨出温州设立异地机构,发行金融次级债券,更名成立温州银行;2008年4月,温州被确立为浙江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探索制定民营经济融资新政策,探索民企直接融资渠道等。

  2011年秋季,温州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引发的漩涡。一些企业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有的企业主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其中,以“眼镜大王”胡福林出走美国影响尤甚。愈演愈烈的民间借贷风波,被舆论称作“温州式金融危机”。

  2011年10月4日,温家宝总理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温州调研。其后,11月8日温州市召开金融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为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温州市将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所谓的“1”,是指围绕“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一总方案,温州市制定了《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按“先行先试”的原则,研究完善后向省政府和国务院上报;其中的“8”,是指围绕着纲领性总方案,温州市还将对应制定8个专项具体子方案。8个子方案涉及领域主要包括: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和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

  今年3月1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温家宝总理与采访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温家宝在谈到广受关注的“吴英案”时说,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3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4月25日,浙江省通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日公布;4月26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作,有望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

  有望打破国有银行的金融垄断

  我国的金融业一直由政府实行严格管理,国有银行垄断了金融市场,但是这种格局与我国越来越发展的经济态势已经严重不合。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民营经济更是占了地区经济的半壁江山。但民营经济的企业形态通常大多是中小型企业,与国有银行有一定距离,大量民营性质的中小企业难以得到来自官办银行的信贷支持。

  如今的中国银行业,就像一条慵懒的蓝鲸,这种地球上生存过的体型最大的动物(中国银行业的利润占全球银行业总利润的20%以上),靠吃食物链底层的磷虾(银行利润70%以上来源于利差)维持自身一百多吨的身体(2011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达到113.28万亿元,商业银行净利润超过万亿元)。

  实际上,作为企业,国有商业银行赚取利润本无可厚非,但“畸高”的利润却体现着对金融服务客户的挤压。这种长期“被宠”的中国银行业所存在的固有秩序,自然与银行体制改革不力造成的垄断乱象(如金融业务伪创新、对实体经济不作为、服务质量改进难等等)无法脱离。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暴利”不仅开始腐蚀中国银行业本就艰难的改革动力,也在对目前脆弱的中国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这个金融垄断制造的银行暴利与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遇到的金融壁垒,其共存本身已然令天平高度倾斜。长久以来,民间融资头上一直高悬“非法集资”、“拢乱金融秩序”的利剑。由于正规金融体系垄断金融资源,对民营经济支持不足,部分民企不得不游走于灰色地带,融资成本畸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放慢了结构调整,最终降低了中国经济的总体效率。

  近期,温家宝总理在广西钦州、福建泉州、莆田、福州等地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时说:“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就是要打破垄断,温州试点的有些成功经验要在全国推广。关于融资成本,其实我这里坦率地讲,我们银行获得利润太容易了。为什么呢?就是少数几家大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只能到它那儿贷款才贷得来,别的地方很困难。现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根本来讲,还是要打破垄断。中央已经统一了这个思想,在温州进行试点。温州的试点,有些成功的,要在全国推广,有些立即可以在全国进行。”

  现在看来,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发出了这种信号:打破国有银行暴利垄断、推到横亘于民间金融的铜墙铁壁,为时不远。

  【相关链接】2011年年报显示出的银行暴利

  最新公布的2011年年报显示,5大国有银行净利润超过6700亿元,日赚18亿。且截至4月5日,已公布2011年年报的12家上市银行在报告期内共实现净利润8415亿元,占1377家已公布年报上市公司总利润的50.8%,行业整体毛利率高达40.6%。另据银监会的数据,去年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达到10412亿元。

  高利润的背后与“高息差”的贡献存在莫大关系。统计显示,与12家银行去年实现的21516.03亿元的营业收入相比,其净利息收入近1.7万亿,占总收入78%,其中深发展、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增速更超过40%。

  高息差盛行的同时,2003年仅为300多种的银行收费项目,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列出的收费项目,目前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加了10倍。去年8月,12家上市银行公布了去年上半年业绩显示,在其实现的4244.47亿元净利润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就有2057.43亿元,几乎占到了净利润的半壁江山。

  正是传统的“吃利差”和新增加的“手续费”的双重驱动,形成了中国银行业的暴利,这一度被公开指出其利润超过了烟草石油等垄断行业。暴利横行下,银行业的丰厚薪酬和年终奖自然令其他行业“望尘莫及”。据公开数据显示,去年,在银行工作3年以上的一般工作人员,年终奖大都在8万元左右,加上半年奖、季度奖等,全年奖励性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而供职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在这些数值上比大型国有银行还要大。

  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行业,如此高额的利润,如此丰厚的薪酬当然让被服务的实体经济以及普通民众望洋兴叹。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以及部分企业难以获得贷款的现实。

  希望和遗憾并存

  ——温州金融改革解读

  二十年前,温州曾经是金融改革的先行者,后来却因为害怕风险裹足不前,改革停滞甚至倒退。此后,温州在全民借贷的畸形之路上越陷越深,最终在去年引爆信贷危机。“温州悖论”长久地困扰着中国经济:一边是有钱无处投,一边是有项目缺钱。打通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血脉通道,成为改革的重中之重。

  温州金融改革的“含金量”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十二项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的任务(简称温州“12条”),主要目的总结来说有“两个多”,一是要探索建“多元化”的金融体系,二是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这“两个多”不能简单地理解成民间金融从此彻底成为温州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主体,而是说这个地方要探索建立一个多元化的金融体系,这样的一个金融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包括国有的金融机构、股份制的金融机构、由民间金融发起的像村镇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这样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是为了面对大、中、小、微各种类型的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包括对个人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品种。

  我们仔细阅读温州“12条”可以看出,其中前四条的“含金量”是最高的:

  其一,民间融资规范化。民间融资实行政府备案制,建立民间融资政府监管体系,政府对民间融资进行风险监测和监管。民间融资在当代中国被首次合法化——尽管相应的“法律追认”还有待日后择机“补办”。

  其二,民间“空闲资本”改堵为疏。政府允许温州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服务机构,为当地数千亿元的民间“空闲资本”提供投融资渠道。

  其三,对自然人发起金融公司松绑。允许自然人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公司或股权投资公司,允许自然人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允许自然人创办其他专业资产管理公司。

  其四,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重启。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一方面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也符合外汇储备要 “藏汇于民”的方向。

  以上四条共同构筑了政府开放民间金融服务最主要的政策突破,其目标除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问题外,同时力求逐步消解产生民间借贷危机的制度性根源。

  此次温州金融改革还有一个突破即监管突破。“一行三会”的垂直监管和地方的监管结合起来,赋予了地方金融机构更多的权限,责和权相结合,让地方去负责、去试验、去监管。

  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遗憾

  今日的中国金融改革,打破金融垄断的问题、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以及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问题都迫在眉睫。特别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已经成为中国金融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但遗憾的是,本次获批的温州金融改革方案出于“稳字当头”的考虑,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最迫切的一些重大课题,没有给予正面回应,留下了很大的缺憾。

  银行利率市场化试点被否

  10年前,温州就已经施行过利率市场化探索,如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可以相应提高30%的幅度。结果导致存款倾斜性流向了农信社系统,引发其它金融机构反对,最终被撤销试点。

  当前,高利贷危机下的温州不仅需要大量的救市资金,还需要将民间的游资吸引到正规的金融体系中来,而消除民间利率与银行利率双轨制才是最有效的方式。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没有对“利率市场化”这一结构性困境进行破解。众所周知,在利率管制政策之下,必然会形成银行“基准利率”与民间“真实利率”的严重脱节。而在这一结构性阻碍未打破之下,所谓的民间金融尤其是民间信贷的放开,仅是实现其从“地下”到“地上”表面身份的转变,但民间金融真实层面的运作机制仍然无法由此进行根本性的改变,更无法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民间金融放开缺乏明确细化

  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对民间金融放开缺乏进一步的明确细化。比如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这一政策中,事关“村镇银行”,银监会早于2006年即已发布“鼓励各类资本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事关“贷款公司”,银监会亦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2008年亦已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番虽然提出“加快发展”,但是对其成立条件的放宽、审批程序的简化并没有针对性的量化明确。

  方案无益于实体经济的振兴

  作为此次“温州金融新政”最具突破性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对于温州当地高达6000亿元人民币的民间资本,显然增加了其海外投资的通道,且未来该政策的拓展可以为央行外汇储备提供减压功能。但是,另一方面,温州当地中小企业近年来频繁的资金链断裂,恰恰源于资金供给的不足,而此番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必然会进一步减少民间资金对中小企业的供给,而在利率市场化这一结构性要素没有放开之下,民间资金的供给成本不可能真正降低。在民间资金对中小企业的供给总量可能相对减少、而供给成本却不会相对降低之时,必然会无益于温州实体经济的振兴。

  此外,试验区的试验方案在上报时,被冠以“国家”头衔,而中央则将“国家”改换成“温州市”。这等于在向外界传达,“十二条”尤其是其中最关键的前四条所允许的试验,目前只能在温州地域范围内才被允许,超出这一地域仍不被允许,试验何时扩大地域范围,先得评估温州试验的成败得失再行定夺。

  【相关链接】深圳出台多项重大金融创新措施  争取金融创新试点

  4月12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改善金融服务的一系列创新政策,旨在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深圳市将推进前海金融创新,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前海开展场外交易市场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资本项目开放及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将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拓宽实体企业领域债务融资渠道。

  意见明确,深圳市今年还将推进前海股权交易所建设,规范企业股权流动和股权融资,率先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意见介绍,深圳市将加快组建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丰富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畅通以资金为核心的各类要素交易环节,提升要素市场金融服务层级。意见提出,深圳将丰富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支持跨国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意见指出,深圳市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在现有信息、生物、超材料、新能源四只国家创业投资基金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加大对现代服务业支持力度,探索在前海推动金融业与航运业有效结合,争取设立航空、航运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试点。

  此外,深圳市将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更多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以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金融创新开放为契机,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集聚发展

  其中,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影响较大,国家态度会较为谨慎,上述这些措施将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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