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提速:为证券业健康发展注入活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05:52 来源: 金融时报王璐
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证券行业创新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市场结构不合理、基础产品匮乏、法律制度不配套等诸多挑战。
记者王璐“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和证券行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全行业要坚持市场化、国际化、规范化的取向,不断提高服务客户的水平和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日前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如是说。
事实上,证券行业创新并非A股市场的新事物。两年的时间里,从股指期货开闸到融资融券转常规,再到直投和产业基金渐入佳境,证券公司寻求创新点的脚步从未停歇。然而,与成熟市场相比,这种创新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市场结构不合理、基础产品匮乏、法律制度不配套等诸多挑战。因此,时至今日,券商们仍然没能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年初的统计数据,2011年,109家证券公司全年共实现净利润393.77亿元,抵不上一家银行的净利润。
研讨会正是在券商谋求变局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会上,来自监管层、证券公司、媒体的450余人探讨了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现状、问题、前进方向及具体措施。与会人士认为,下一步的创新,应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系统性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创新成为化解券商经营困境的有效手段20多年间,我国证券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乱到治,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但与其它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行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单一的业务结构、同质化的竞争手段、过严的管制,导致证券公司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经营效益大幅下降的困境。究其原因,除了存在体制机制、管理、人才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外,创新不足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据了解,目前,证券公司的投融资中介功能未能有效开发,而开立账户、支付结算等金融企业应有的基本功能受到限制,客户以发行股票和投资股票的企业和居民为主,这使得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受到很大的局限。“证券公司当前与其它金融业态特别是商业银行相比,在业务模式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和下风;即使在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也借助渠道、客户和商业模式优势,纷纷向证券业务渗透,挤压其生存发展空间。”国泰君安董事长万建华在会上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路子走下去,证券行业的发展空间将越来越窄,更难以做大做强。
一方面,面对巨大的生存压力,证券行业正酝酿着强大的创新动力;另一方面,由于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证券业也具备了深入开展创新业务的条件。正如郭树清所言,当前是证券行业创新的历史最好时期,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进程在日益深化;二是财富管理已成为全社会的迫切需要;三是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正在加速深化,金融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和家庭极为现实与普遍的需求;四是社会各界对推进新一轮证券行业的改革具有较高期望;五是国家对外开放程度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效控制风险是稳妥开展创新业务的基础诚然,创新是顺应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然而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金融市场,创新都是一把“双刃剑”。因为业务创新必然导致风险的产生,创新会增加产品复杂性和市场关联性,可以说,风险始终伴随着业务创新的全过程。此前就曾有市场人士提出,正是金融创新的产品,才导致了美国的次贷危机。这是否意味着我国证券业要“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周明看来,由于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对资本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创新才是最大的风险。周明表示,一方面,要尽可能满足市场对创新的需求,防止控制过度而损害市场效率,丧失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也要始终强调做好创新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的底线。“必须牢牢把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这一处理创新与风险管理关系的基本原则,在创新与风险管理之间寻求平衡点。”
“事实上,2008年的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反映出来的是金融创新被错误利用的风险。”中金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金融危机带给我国证券行业几点启示,一是业务创新中需要对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的沟通;二是业务创新要充分考虑意料之外的风险,并且在必要时对传统判断提出质疑;三是业务创新中风险管理需要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四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与业务创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在保障公司收入和利润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减少其波动幅度;另一方面,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本身也是衡量公司创新业务品牌的一个重要维度。
与会人士普遍认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是稳妥开展创新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对业务部门交易的各类产品,尤其是对复杂的衍生产品结构和风险点有充分的认识和正确的把握,才能帮助公司在不影响业务发展的同时,合理防范和规避新产品和新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
建立与创新发展相配套的体制机制是当务之急为引导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去年10月,证监会机构部制定了《证券公司业务创新工作指引(试行)》,为证券公司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创新并有效防控风险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引。而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各大交易所更是大力提倡、推进券商创新发展,通过调整券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为各公司充分利用资本金、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可能性。
然而,与会人士认为,目前的创新依然存在管制过严的问题,需要经过评审、论证、审批、试点、推广等较为反复的环节,同时严格的流程和评审体系往往导致创新易于为同行所复制和借鉴,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的差异化创新努力。因此,如何创造一个激励相容、推动证券公司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放松和简化证券公司模式和业务的产品创新审批办法,鼓励证券公司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成为当务之急。
“从监管层面看,应进行体制创新,强调为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更为宽松健康的环境。”华创证券有关负责人表示,应当为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使得监管对金融创新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提供更安全的保障。同时,监管部门应为创新提供更为有利的引导,确保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符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不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也建议说,应当及时调整和完善部分制度和规则,适度放松对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的管制,如降低风险资本准备、扩大营业和投资范围、放松资管产品交易转让的禁止性规定等,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