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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车开始赔偿部分车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4:19 来源: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郝帅

  5月11日至20日,近30位车主齐聚庞大集团(601258)总部所在地北京,向庞大讨要说法。据了解,此次向庞大逼宫的车主来自河北、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6省区,涉及的车辆为中国重汽生产的豪沃自卸车、江淮汽车生产的格尔发自卸车以及东风柳汽生产的霸龙自卸车。上述车主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他们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主要集中在不能上牌、所购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认为庞大在售车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

  “这次来的都是被庞大伤害过的受害者。”车主代表、来自内蒙古的车主吴培全向记者表示。同时,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详细登记车主姓名、出生年月以及家庭住址的《受害者名单》。记者发现,该名单上所载车主共27人。

  车主:

  庞大涉及多项不当行为

  “庞大卖给我的车不能上牌照。”5月11日,吴培全向记者表示。“我们买的车上不了牌是因为国家在实施国3标准后,庞大把已经不能上路的国2标准车卖给了我们。”

  “当时他们根本就没告诉我们国2排放标准,更没告诉过我们买的车不能上牌照。”吴培全表示。

  吴培全还说,“庞大汽车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很忙,没有时间准备合同,所以只能让我们先签了空白合同之后他们回去再填。谁知在后来庞大汽车手中突然出现了一份有我们签字的《补充协议》,这份协议上说庞大在我们买车之前告知了所购车不能上牌照,所以后续车款的偿还也就无从谈起。现在法院把我们的车已经拍卖,扣除车款和滞纳金后还剩3、4万元。这样的结果我们当然不能接受。”

  据记者了解,跟吴培全有同样经历并来自内蒙古的车主共有7人,而其余与吴培全一同购车的6位消费者也称遇到了与吴培全相同的情况。

  虽然没有购买搭载国2排放标准发动机的汽车,但来自山东巨野的李振光和侯志国的麻烦似乎一点都不比吴培全少。

  “我们买的是东风柳汽的霸龙自卸车,当时是通过当地的巨野林海汽贸公司购买的。但是等拿到车后发现,发票由庞大开具,并且车从购买之日起就频繁地出现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后来我们到交管部门咨询,得到的消息更令我们吃惊,因为所购车辆没有整车合格证,所以无法上牌。”李振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在侯志国向本报提供的所购霸龙重卡修理情况说明中显示,从2011年4月5日购买并于4月14日提车之后至5月27日,该车出现问题和维修、调试以及更换零件的情况共计16次。

  而来自吉林的赵秋则向记者表示,“当时在庞大买车时他们承诺给我上牌,但是后来又说不能给我上了。而且不给我上牌所需的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手续。没有牌照我自然就无法工作,也就没有钱还给庞大。后来庞大把我告到法院,车也被收回了。”

  经调查后记者发现,本次维权的车主都是想承揽运输业务而购买了自卸车辆,同时都采取了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在出现问题后无法继续还款被庞大诉至法院,这些车主顿感压力重重,所以才集体向庞大讨要说法。

  庞大:

  已尽责任将完善购车手续

  5月18日,庞大汽贸法规部主任贾乐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庞大一直非常重视合同签订后义务的履行,车主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

  对于车主所指的利用空白合同销售国2标准车辆,贾乐平表示,“国家虽然已经公布并执行国3标准,并不给搭载国2标准发动机的车辆上牌,但根据相关规定,搭载国2发动机的车辆是能够在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中使用的,并且这样用途的车辆属于工程机械,并不用上牌,车主都是在有这样业务的情况下才购买的。据我们了解,这些购买国2标准车辆的车主仅占此次进京车主的一小部分,其他人都不是因为国2标准上不了牌照而来。并且,我们的确已经尽了告知义务。”

  随后,贾乐平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出卖方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买受方为吴培全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中载明,“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所购买的汽车为欧二(据庞大方介绍,欧二等同于国2,只是叫法不同,对于这种说法,车主一方未提出异议)排放标准,而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08年6月30日以后欧二排放标准的汽车不能再上牌照,一方明知上述事实仍然要求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事由不履行2009年3月26日甲乙丙各方签订的《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相关义务。”

  “这份协议的落款由吴培全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还有他本人的身份证号。庞大是非常正规的汽贸公司,并已经营多年,所有分公司的销售合同都由公司的法规部出具统一合同。绝不可能先让任何客户签空白合同然后再填写内容。”

  关于李振光和侯志国所反映的情况,贾乐平向记者表示,“他们所购买车辆的山东巨野林海汽贸公司,其实在交易中充当的是‘中介’角色。但是李振光将50万元车款交给了林海汽贸公司时没有留任何手续。而林海给我们打多少钱的车款,我们当然要开具多少钱的发票。”

  至于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贾乐平说,“我们已经积极联系了汽车的生产厂家,并且给予了购车者相应优惠的还款以及解决方案。”

  而关于赵秋所反映车辆无法上牌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贾乐平表示,“赵秋购车时仅交付了首付,而购置税等款项没有交齐,如果交齐,交管部门肯定会给他上牌。”

  “据我们了解,这些车主一般都是买车之前有运输业务,而买车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又没有业务了。但这种风险在购车之前就应该预见到,并不应转嫁到经销商身上。同时,我们欢迎有意见的消费者跟我们沟通和交流,如果觉得不合理,还可以走司法程序。我们一定会尊重法院的判决。”贾乐平说。

  进展:

  纠纷已部分解决

  虽然来自各地的车主情绪激动不已,但大部分还是跟庞大汽贸有了或多或少的沟通。虽然矛盾没有完全解决,但车主们似乎已经开始看到希望。

  “我们已经跟来自山东、山西、内蒙古、吉林的车主做了深入沟通,并且已经跟一些车主达成了谅解。”5月21日,庞大汽贸新闻发言人、董秘王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首先跟我们达成谅解并签订协议的是来自吉林的赵秋,我们退还了他一部分保证金15000元,再加上乌兰浩特地区经理个人给了他15000元,共计30000元。同时还免除了他所需偿还的车款。”王寅说。

   “而来自山西的13位车主情况跟其他人有区别。”王寅说,“他们不是从我们庞大买的车,我们只是为他们提供了融资金融服务。而且他们的车辆是质量上的问题,虽然已经不是我们的业务范畴之内,但我们还是帮他们联系了生产厂家。”

  “来自山东的两位车主是通过当地‘巨野林海’这个中介购买的车辆,我们已经跟其中的一位车主沟通过,当时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供他选择,考虑到他们现在比较困难,所以我们允许他们把已经被收回的车辆先拿回去,一边经营一边用经营所得还款。或者如果他们要向‘巨野林海’主张权利,我们也可以积极配合。还有就是如果上述两条他们都不认可的话,还可以跟我协商如何处理此事。该车主对我们提供的方案还是比较认同,但究竟选择哪种还没有表态,他表示要考虑之后再答复。”王寅表示。

   “而关于来自内蒙古的吴培全等7位车主,法院已下达判决并拍卖了他们的车辆,他们所能得到的款项决不仅仅是3、4万元,每个人都应该能拿到10万元左右。我们已经向这7位车主告知了上述情况,他们随时可以去法院拿钱。”王寅说。

   “虽然车主们来的时候都很激动,但通过我们的耐心交流还是有一定的成果,起码大部分车主愿意坐下来谈了,庞大一直的经营理念就是让客户满意,我们也在向这个目标努力,包括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我和相关同事都在加班加点处理此事。我们欢迎有异议的车主跟我们交流,希望此事能有完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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