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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应该缓行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16:55 来源: 中国经营网

  某些地方政府却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依然顽固地变着法儿出台诸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之类的救市举措。

  据2012年5月19日《京华时报》报道,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除此外,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对此,有关政府部门称,这些“新政”是为提振“刚需”,但百姓担心会推高房价。

  对于“刚需”问题,笔者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商品住宅的刚性需求只是“迷人”的传说》的时评文章,而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先生亦认为住房的“刚性需求”,这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制造出一个推动房价上涨的虚拟概念。

  但悲哀是,所谓的“刚需”却被不少政府部门所接受,或者让决策层拿来为其形形色色的“救市”或“托市”举措做理论依据和挡箭牌。

  换言之,有关政府部门所称的这些“新政”是为提振“刚需”,其实系自欺欺人。

  诚然,面对财政压力较大、GDP增长受到影响等方面的问题,某些地方的决策者确实有一定的难处,其有关作为可以理解。可是,“中国下调房价是国家坚定的政策”,而“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是中央的指令。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事实上跟最高层面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精神是相悖的。

  然而,依据有关新闻报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说,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当前有能力购房的人群因“限购”不能买房,而刚性需求却面临较大的购房困难,因此公积金“新政”出台是必要的,也正是房地产调控朝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表现。

  就一定意义而言,正因为有了张东先生这样的传说中的“专家”及其歪解国家有关房地产宏观调控之言论,所以某些地方政府才会出台诸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之类的“救市”举措。

  是的,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确实是始于2010年4月17日的此番房地产宏观调控之主要内容,而目前效果已经比较明显。

  某些地方政府却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依然顽固地变着法儿出台诸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之类的救市举措。

  但事实上,国家进行的此番地产宏观调控之核心和目的是“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即让房价回落到民众可以普遍接受的合理价位。而“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是为了“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但是,当下中国楼市正像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3月14日所讲,“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也就是说,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必须充分地意识到温家宝总理所讲的:“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

  但是,某些地方政府却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依然顽固地变着法儿出台诸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之类的救市举措。这不仅是弱化中央权威、损害政府形象,而是失信于民,且维系了当下“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的房价。

  然据媒体报道,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首套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房价不可能被推高。相反,住房公积金积极入市,可以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甚至为房价继续下行创造条件。

  显而易见,这是典型的吹鼓手之言论,或者是无知的一种表现。因为现在中国库存的商品住宅多如牛毛;因为各地出台的形形色色之救市举措已经影响到了房价的普遍回落,而有的城市已经呈现房价不再下降,甚至是有所反弹的不幸局面。

  当然,我们不可否认,当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可以让一部分人早点住上新房,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在“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时鼓动大家进入楼市,表面上说是“提振‘刚需’”,然事实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应该缓行。也就是,有关地方政府应该严格遵照“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之中央指令行政——早日废止或者不予出台诸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之类的举措,而可以在房价回归到合理价位之后再推行诸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之举措。(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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