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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增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6:19 来源: 《中国投资》

  文/本刊记者 刘斯斯

  “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向规模化发展做出努力,这其中社会资金的引入一方面可以弥补地方配套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可在工程的运营和管理上起到积极作用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日审议通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0%左右。

  《规划》指出,目前我国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仍然较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为此,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注重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和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要实现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综合管理处处长张汉松向记者介绍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模化发展面临着难以找到可靠和优质水源,管网建设难度大,以及由此带来的投资增加等难题”。

  据估算,“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将达1700多亿元,其中以政府投入为主,但《规划》亦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张汉松表示,国家一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东、中部一些地区也对引入市场机制进行了尝试,包括股份制、租赁和承包、拍卖、BOT等模式。

  他认为,供水管网建设的难度以及非营利性,决定了其应以政府投资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水厂建设则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十二五”工程建设难度加大

  《规划》最终核定的全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98亿,其中原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核定剩余人数1.02亿,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1.96亿。

  这一数字是2009-2011年,经水利部、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开展“三到村”(已解决饮水问题的人口、原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核定剩余人口、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全部落实到行政村)人口调查复核工作确定的。

  与“十一五”解决2.1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数字相比,张汉松认为今后5年的建设任务要艰巨许多。一方面需要解决饮水安全的农村总人口数增加,同时,相对容易建设的集中连片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已经解决,眼下面对的都是建设难度更大的地区。

  “满足条件的优质水源越来越难找。还有像一些边远山区,交通非常不便。我们在云南边远地区考察中就遇到过,工程材料运上山,运费比材料费还贵”,张汉松表示,类似这样的地区,人均工程投资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若地方的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就会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不过,张汉松对“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完成仍具信心:“近两年来,全国每年解决近600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2011年这一数字则是6398万。因此我认为《规划》提出的目标还是切实可行的”。

  规模化建设带来投资机会

  考虑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覆盖面广、数量多、形式多样、规模不一等因素,“十二五”工程投资总额采用人均综合投资进行估算。张汉松介绍说,以各地已建不同类型典型工程为基础,2010年为价格水平年,工程建设静态总投资为1700多亿元。

  “由于工程受益区域分散,管线长,总供水量小,单位制水成本高,投资效益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前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张汉松这样总结到。

  “十一五”期间实际的投资比例也印证了这一点。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农村饮水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53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资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约占全部投资的81%,主要用于水厂的建设、主干管网的铺设等;群众自筹资金约占总额的16%,主要用于入户管道的铺设;通过市场渠道引入的资金约占3%。

  对于社会资金所占的微小比例,张汉松直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有条件引入社会资金的工程,也大多集中在东部经济条件好的省区,或是部分工程规模大、有工业和第三产业供水服务的水厂。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曲永会向记者解释称,单纯供给农村饮用水的工程很难盈利,所以社会资本没有积极性;但假如企业本身有较大的用水需求,或农村饮水工程用水户包括工业等产业用水,投资此类项目则具有一定吸引力。

  除了这种情况,社会资本还有哪些机会?张汉松认为,在有条件的地区,还是应当尽量让农村饮水工程上规模:“目前,国家鼓励城镇水厂向农村延伸供水,同时,相关用电、用地以及税费优惠政策均已出台。这些对于社会资金来说都是利好”。

  企业经营破解管理难题

  建设之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还面临着管理和运营难题。

  曲永会告诉记者,目前除了特别干旱的地区,对许多农民来说,实际上是原有工程与新建工程双水源供水。虽然新建农村饮水工程所收的水费很低,但农民还是觉得贵。所以用水量非常有限,这样工程实际上的运营收益也就减少了。

  “目前国家给予的经费只负责工程的建设部分,还没有顾得上后期的管理问题。同时,目前已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还没有出现设备老化及损坏,因此估计‘十二五’之后会更加注重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曲永会这样说到。

  张汉松也表示,部分以前建设的小型农村饮水工程,因为水价不到位,缺乏维护资金,有的损坏之后就弃用了,非常可惜。

  他认为,社会资本的进入能够有效改善这种状况:“工程建设以政府为主的模式有利有弊,虽然工程推进很快,但有的存在不够注重效益和服务现象。所以总地来看,民营资金的进入作为一种大方向,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精简冗余机构”。

  同时,对于部分工程而言,政府也应适当补贴其运营。“目前,部分经济条件有基础的地方,已经开始尝试财政补贴工程的运营费用。水利部有关部门也在研究这一问题,争取早日出台有关政策,以解决工程运行管理缴费不足问题”。张汉松最后说到。

  资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两种方式及建设标准

  我国农村供水分为集中式供水与分散式供水两种方式。集中式供水是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指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水质净化消毒处理或仅有简易处理的供水方式。

  工程供水水质需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的要求;供水量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 -2004)确定,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用水条件的要求;用水方便程度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人力取水时间要求,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到户,农村学校的供水工程实现供水入校;日供水规模20m3/d或受益人口200人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5%,其他小型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工程各种构筑物和输配水管网建设应满足水利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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