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的成败人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17:48 来源: 《法人》应国权的成败人生
作为全国第二个菜篮子“航空母舰”的创始人,应国权无疑是成功的。但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在他最为辉煌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什么?是鲜花、掌声?还是警钟、监督?
本刊特约研究员 王荣利 整理
5月22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应国权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5人分获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并责令返还财物、退赔损失。
宣判时,温州市属50余家国有企业负责人、机关单位干部代表、法院特约监督员、检察院系统干部代表、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及市民代表等近400人到庭旁听宣判,实际上也是见证了应国权人生的失败。
然而,在两年多之前,无论在这些参加旁听的领导等眼中,还是在市民心目中,应国权无疑是一个成功者。作为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顶着“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省级“优秀企业经营者”、“温州市功勋企业家”等光环,应国权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要抓好企业的党风建设和自身的廉政建设,从他做起,抓好廉洁奉公、团结奉献的创业氛围。
出生于1954年的应国权,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他担任温州蔬菜实业总公司总经理。1998年,他主动联合市食品公司和市肉联厂,组建了全国第二个菜篮子“航空母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从此开始,他成为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将这家国有企业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该集团拥有20多家下属企业,2000多名员工,蔬菜年成交量近5亿公斤,占市区供应量98%,真正成为温州人名副其实的“菜篮子”,也是当地最大的国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但是,伴随着事业的成功,应国权也开始了“高调反腐,低调贪钱”的幕后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利用职务上便利,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达2.16亿余元。其中,2003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为谋取个人私利,商量成立股份制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展公司”),并以该公司为用地主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划拨土地325亩,价值11578.8万元。发展公司成立后,应国权等人又以该公司名义参股组建温州菜篮子安通运输有限公司、温州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不仅侵吞原属菜篮子集团参股的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的白肉运输业务,还将肉联公司解散并侵吞了生猪屠宰业务,分别侵吞国有资产783万余元和401万余元。此外,应国权等人还将原属集团公司的皮碎市场无偿变更给发展公司,将蔬菜交易所的业务转移到发展公司名下,分别侵吞国有资产893万余元和7975万余元。
2006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应国权等人共计挪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3889万元,分别给应飞杭(应国权之子)承包经营的集团公司下属的外贸部及相关人员用于经营活动。
1998年至2007年12月间,应国权等人为了多发工资、奖金,通过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的方式,骗取工资数额共计11577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集团公司高管领导层和中层干部,小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职工。
2005年至2009年间,应国权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安排、水产生意等方面为水产商户黄建权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黄建权现金共计25万元,并承诺在娄桥水产市场股份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
这些见不得人的活动终于随着2010年12月应国权被调查而终止。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取证,2011年4月应国权从市纪委移送至市检察院,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立案侦查,同时予以刑事拘留。
2011年12月20日,应国权等人一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温州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检察院系统干部代表、市民代表等200多人到庭参加了旁听。庭审一直持续了3天,总庭审时间约43小时,这也成为温州近年来开庭时间最长的一个庭审。
该案涉案总金额达3.7亿元,涉案的16名被告人,除应国权外,还包括该公司原党委书记、6名副总经理、人力资源处处长和财务处处长等,高层基本被“一锅端”。这起案件,不仅是近年来发生在温州国有企业的一起严重职务犯罪案件,也是浙江近年来最大的腐败窝案。
5月22日宣判时,本案判决书长达131页,审判长花了90多分钟才概要宣读完毕。
此情此景,不知应国权在他那曾经成功的人生岁月中,可曾想到过?
应国权的人生虽曾有过辉煌,但最终留下的却是失败,这也值得我们反思,一名成功的企业家,在他最为辉煌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什么?
是鲜花?掌声?荣誉……还是警钟?监督……
2012年5月
企业界犯罪案件追踪
广重集团原董事长许扬先涉经济犯罪被立案查处
4月25日,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披露,广州市纪委对广州广重企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扬先等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鉴于已涉嫌构成经济犯罪,已将他们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南方资产公司原总经理王廷伟因贪污等罪被判无期徒刑
4月底,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下属的南方资产公司原总经理王廷伟,因贪污700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28万元及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1.23亿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王廷伟,40岁,博士研究生。2010年,审计署对兵器装备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了5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关于对王廷伟等人涉嫌经济犯罪问题立案侦查的通知》,几天后,王廷伟在家中被控制。
海南地产富豪美源地产董事长王德落马
5月4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海南美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发的多个告知书和通知书,将声名显赫的海南地产富豪王德拉入公众视野。
王德,祖籍广东雷州,美源地产董事长,曾为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据称,王德于2010年年底被有关部门直接从海南带走调查。美源地产隶属于香港美源集团,该集团及旗下企业已发展成为覆盖海南旅游地产、酒店业、邮轮游艇业、高尔夫运动等领域的海南知名企业,号称资产超过100亿元。
云南“绿大地”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再上法庭受审
5月7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对昆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11年9月,绿大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后该院判决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400万元;何学葵等5人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2012年1月,昆明市检察院对此案作出了《刑事抗诉书》,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3月15日,此案在昆明市中院进行审理,因对案件是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是否存在错误等有争议,当天法庭宣布休庭。
本次审理,增加了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两项罪名。
浙江一千万富翁偷拿13万元手机被刑拘
5月7日媒体报道,浙江温州市一名千万富翁在KTV偷拿他人一部价值13万元的手机。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拘,并被公安机关依法提请逮捕。
黄某是温州市永嘉县人,现年29岁,在瑞安市塘下镇经营一家汽配厂,收入非常可观。黄某开宝马轿车,他的妻子开奔驰轿车,夫妻两人在瑞安拥有多处房产和丰厚资产,家产达到千万元。4月27日晚,黄某应朋友之邀到瑞安市区一家KTV里消费。看见身旁放着一只黑色直板手机,就悄悄伸手将那只手机拿了过来,放入自己的裤子口袋后暗中将其关机。后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37619元。
河北宁晋地产老板雇凶撞死村民案一审宣判
5月7日,记者获悉,河北宁晋耿庄桥开发商雇凶撞死“反映问题”村民一案,4月底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其中一人被判处死刑。
被害人郭占起多次带人阻挠被告人安建刚、郭永涛、郭贵锁承建的耿庄桥村新民居工程施工,2010年7月,安建刚、郭永涛、郭贵锁密谋找人开车撞郭占起,并商定由郭永涛具体找人实施犯罪。同年8月16日上午,张江华驾驶一辆213吉普车,在宁晋县澧河大桥上将郭占起撞死。
邢台中院判决被告人张江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江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郭永涛、安建刚、郭贵锁、温日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五年到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剥夺期限不等的政治权利。
上海临港集团原副总裁戴伟中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5月8日媒体报道,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兼上海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伟中受贿案于4月20日一审宣判。戴伟中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49岁的戴伟中,是一个拥有硕士学位的副厅级领导干部。据检察机关指控,戴伟中于2004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中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人民币804万余元、美金2万余元。
武钢金属资源公司原经理祁和平发现漏罪再次开庭
5月15日,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祁和平因检察机关又发现其20笔共295万元贿赂,再次站在法庭被告席上,提起追诉。
祁和平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武钢生产部副部长,2004年11月起任武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11年11月3日,因受贿近百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判决生效不久,又有一名行贿者廖某在亲友陪同下投案自首,后查明,廖某为向武钢供应废钢,于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间,先后20次向祁和平行贿共计人民币295万元。
厦门远华案赖昌星因走私和行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5月18日,原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3912.89万元。
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郴州担保公司原总经理罗建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批捕
5月19日,有记者从湖南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批捕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罗建成及其妻子。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建成在担任郴州担保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审批贷款担保、核减担保费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妻涉嫌共同受贿。检察机关查实,罗建成还收受了其他多人的贿赂。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浙江高院重审改判吴英集资诈骗案死刑判决
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认为,鉴于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综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