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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在2018年底前达到资本监管新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9 01:2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银监会8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年1月起实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中人们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8年年底前全面达标

  问:管理办法关于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有哪些新规定?

  答:现行资本监管规则仅明确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即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管理办法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分别为2.5%和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根据单家银行风险状况提出的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国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符合巴塞尔最低监管标准,并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相关资本监管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提前达标。

  

  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

  问:管理办法在资本覆盖风险范围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管理办法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不仅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同时明确了资产证券化、场外衍生品等复杂交易性业务的资本监管规则,引导国内银行审慎开展金融创新。

  

  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问:下一阶段,银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工作。

  答:下一阶段,银监会将积极做好实施管理办法的配套工作。

  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商业银行提高利润留存比例,扩大内源性资本补充。同时,积极探索通过发行优先股、创新二级资本工具或开拓境外发行市场等方式筹集资本。银监会已成立“资本工具创新”课题组,就资本工具创新的配套政策进行前期研究。

  指导商业银行加强和改进资本管理。银监会将推动商业银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过渡期内资本达标规划。同时,批准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银监会也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为商业银行主动调整资产负债表创造条件。

  完善实施配套机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目前,银监会已建立资本充足率报表编制、信息系统开发、监管流程改造、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机制,将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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