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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全面起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1:1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田冬梅

  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10多年来,全国已初步形成一支具有相当规模、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执业经验、具备一定开拓创新能力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奠定了基础。

  《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进入快速发展期,从业人员队伍也随之不断壮大,各地积极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和政府采购行业自律机制,并逐渐形成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业化的一整套人才建设体制。

  激活专业化人才资源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不仅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事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10 年来,我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数量稳步增长。目前,全国已有千余家集中采购机构和2000多家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招标等业务代理工作。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已成为政府采购行业一股不容忽视的中坚力量。另外,还有大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也在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这支队伍也成为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纵观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10年历程,也很好地印证了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政府采购改革得以推进的基础和支撑。在《政府采购法》出台之初,我国就有对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其中第59条提出将“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纳入监督检查的3项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形势和政府采购工作发展总体目标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了相应的人才开发战略和具体计划。如辽宁、浙江等省通过培训机制,对全省各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以及各方采购当事人进行专业素质的提升。

  持证上岗开启职业化之路

  在当今世界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职业化几乎成为全球化的趋势。其实早在2003年,江苏省就制定了《江苏省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引入职业资格管理新举措。《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87条也提出:“国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执业资格的标准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认定、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明确提出,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随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被写进了财政部2010年的工作要点中,各地积极落实财政部的要求,将推动政采从业人员职业化提上议事日程。

  2010年4月,湖北省率先提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随后,山西省提出要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涉及政府采购队伍中推行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山东省财政厅也提出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实行政府采购持证上岗制度。天津、辽宁、安徽等地,也相继表示要推行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这些地方通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考试,向从事政府采购操作执行的人员发放合格证书。

  持证上岗一时间在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中“火”了起来。在今年修订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更是将推行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管理制度以地方性立法予以确定。而作为中央试点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从2004年就开展政府采购职业化探索,成立全国首家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研究(合作)基地,开设全国第一个面向社会的政府采购在职研究生班,大部分采购从业人员具有联合国ITC注册采购师和高级采购师资格,逐渐成为中国政府采购走向职业化的典范。

  这10年,是我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的时期。面对我国政府采购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对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要求,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为我国政府采购改革提供更大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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