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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5起违法违规案件 江苏现代操纵股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7 06:55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证监会6日再次通报五起案件的调查情况。这五起案件包括:辽宁森能董事李鹏在方大特钢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案,鲍崇民等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ST海鸟案,广东百灵信、高晓莉涉嫌操纵市场案,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公司分析师徐翀涉嫌操纵市场案,沧州化工长期隐瞒对外担保事项累计达150起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辽宁森能董事李鹏

  涉嫌内幕交易案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1年初,证监会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特钢,)并购重组过程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题进行核查。2011年4月,证监会对辽宁森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称辽宁森能)董事李鹏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证监会调查发现,2009年底至2010年初,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方大集团)有意向收购铁矿石资源并与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达铁选)等矿业公司进行了接触。2010年4月,方大集团决定方大特钢与辽宁森能共同收购同达铁选。

  2010年5月5日,方大特钢、辽宁森能与同达铁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明确了股权转让的总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方大特钢、辽宁森能共同出资7.8亿元,分别收购同达铁选70%和30%的股权。李鹏作为辽宁森能的董事,代表辽宁森能参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1月4日,方大特钢对收购同达铁选事项进行了公告。

  调查显示,李鹏在与同达铁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实际控制和使用“辽宁森能”等9个账户,动用资金1.04亿元,累计买入方大特钢股票1300余万股,获利700余万元。

  因李鹏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证监会已于2011年10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李鹏已被依法逮捕。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一起发生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案,其特点是上市公司共同收购方董事实施内幕交易。该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内幕交易的易发、高发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股票异常交易一直予以严密监控,一旦发现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依法坚决查处。

  鲍崇民等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ST海鸟案

  据介绍,2010年12月,证监会对部分账户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ST海鸟股票的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2010年4月底,河南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复合肥)实际控制人鲍崇宪产生了重组ST海鸟的想法,5月27日其在上交所提出欲将其控制而房地产资产或裕丰复合肥注入ST海鸟;5月29日,ST海鸟发布公告,鲍崇宪收购ST海鸟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成为ST海鸟实际控制人;6月29日,鲍崇宪开始考虑重组ST海鸟具体方案,拟将裕丰复合肥以定向增发形式注入上市公司;7月3日、4日鲍崇宪及其胞弟鲍崇民等人向当地政府表达了拟将裕丰复合肥注入ST海鸟的想法;7月6日ST海鸟公告了未来12个月内上市公司有重大重组计划。

  至此,ST海鸟实际控制人鲍崇宪拟以相关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重组ST海鸟事宜为内幕信息,鲍崇民为内幕知情人。

  负责人表示,鲍崇民等人利用“王某某”等10个证券账户于2010年7月1日至5日共计买入“ST海鸟”股票249万余股,成交金额2647万元,鲍崇民曾亲自操作部分账户进行交易。 此外,2010年7月1日至5日,“潘登”等3个证券账户共计买入“ST海鸟”股票50万余股,成交金额538万元,上述交易由潘登操作,其中三个证券账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鲍崇民指令划拨的银行账户,部分资金去向为鲍崇民银行账户。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鲍崇民等人利用内幕信息,在ST海鸟重组期间,调集3000多万元资金大量买入该股票,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恶劣。 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于2011年6月将本案移送公安部门,日前,公安部门已完成侦查工作,主要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

  广东百灵信、高晓莉

  涉嫌操纵市场案

  据介绍,2009年7月,证监会对广东百灵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晓莉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广东百灵信、高晓莉及高桂花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证券市场,并涉嫌构成犯罪,遂于2010年6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查清犯罪事实,主要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

  据介绍,广州百灵信是一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高晓莉为其控股股东兼总经理。2008年1月17日至2009年7月31日,广东百灵信在多家媒体公开发布荐股资料295次,荐股文章多达1222篇。期间,高晓莉等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李某”等涉案账户以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抢先卖出证券的手法,先后233次交易97只证券,累计成交金额20亿余元,获利2570余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指出,“抢帽子”操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当事人往往利用其专业地位,在公开发表股评推荐前提前买入,并利用公开荐股设置圈套,引诱投资者上当,为其操作牟利,其欺诈行为危害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

  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将依法坚决查处包括“抢帽子”操作等在内的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以本案警示自身,诚信执业,守法经营;投资者要注意仔细甄别荐股信息,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沧州化工隐瞒150起担保

  11高管齐受罚

  近日,证监会对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化工,现更名为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多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调查发现,沧州化工存在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2004年至2006年间沧州化工及其控股的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井化工)发生的约150起对外担保事项,其中除6起为沧井化工于2004年向其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集团)提供的担保外,其余均为沧州化工向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

  在其2004年年度报告、2005年中期报告、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中期报告中仅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的22笔做出披露。未披露2000年、20002年沧井化工为沧州化工提供且一直持续存在的两期担保事项。

  证监会认定,沧州化工在众多时点为履行关于提供担保事项的及时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多个定期报告中也未按规定履行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了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和《证券法》第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沧州化工给予警告,并处于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周振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其处以10年的市场进入;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孙文育、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珍给予警告,分别处于20万元罚款以及5年的市场进入;对时任董事兼副总经历于生春、曹建林二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以及3年的市场禁入;对时任董事靳洪强、李晓华、丘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3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杨克磊、赵锡军、周衡龙给予警告。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案中,沧州化工自2000年至2006年期间隐瞒对外担保事项累计达约150起,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次数多,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继相关高管应该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监会再次提示上市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历史上发生并持续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及时纠正;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职,在审议相关决议及签字前对信息披露事项严格把关。

  江苏现代操纵证券市场案

  去年的12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其官网首页挂出一则公告。公告称,鉴于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现代)在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已被停止。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自即日起终止该公司的会员资格。

  江苏现代,为何会被终止会员资格?日前,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揭开江苏现代违法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

  据中国证监会上述人士介绍,调查发现,2009年5月18日至6月20日,曾在江苏现代工作的分析师徐翀参与某电视台“天天胜券”栏目录制节目27期,期间推荐个股22只,由赵宝明等控制的向某某等14个涉嫌账户交易了其中14只股票,存在推荐前集中买入,荐股后集中卖出的交易特点,累计成交金额1.3亿余元,获利近460万元。

  从2009年5月18日至6月20日,通过徐翀在某电视台“天天胜券”栏目上的大肆“忽悠”,一个月左右的时间14个涉嫌账户获利近460万元,可谓是获利颇丰,而对于徐翀来说,27期节目的“出场费”也着实不低,共计4万余元。说到这里,就涉及到了前文提到的赵宝明。赵宝明,与江苏现代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关系,徐翀的上述“出场费”均由赵宝明控制的涉案账户支付。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事情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徐翀以其他咨询机构的身份在电视台做节目,但是做节目期间的荐股内容却由江苏现代提供,通过进一步调查还发现涉案人员除了利用电视媒体推荐个股,同时利用“私募内线”等多个网站进行荐股,并利用上述网站发展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向广大会员推荐自己已经提前购买的股票,吸引会员和广大投资者关注购买上述股票,从而实现为操纵行为“抬轿子”的目的,牟取双重利益。

  2009年8月,证监会对徐翀等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2010年6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主要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针对江苏现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2011年2月,证监会吊销了江苏现代的咨询资格,对其法定代表人丁伯康处以5年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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