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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民间借贷进入案件高发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6:03 来源: 金融时报

  记者 李文龙

  近日,浙江省高法发布的民间借贷审判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和涉案标的额同比分别上升26.98%和129.61%,达到了近五年以来最高点。

  自从去年年中温州出现小企业主“跑路”潮后,多地的民间借贷案件就像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不断出现,内蒙古鄂尔多斯、江苏常熟、浙江江山等地区均爆出较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件,引发公众反思。

  业界普遍认为,当前民间借贷风险集中暴露与房地产市场调整、矿产资源整合密切相关,实际上是以往部分地区产业空心化和民间资金过度向虚拟经济流入的集中反映。随着房价泡沫被挤出、资源价格逐渐理顺,这些领域的暴利空间逐渐消失,畸高的民间借贷利率正失去支撑,因而区域性的民间借贷链条断裂事件屡见不鲜。

  随着房地产业步入下行周期,部分开发商陷入了流动资金难以为继的窘境,背后的巨额民间借贷债务也浮出水面,并呈现出风险水涨船高的趋势。去年自杀身亡的鄂尔多斯市中富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王福金举债规模约2.6亿元。无独有偶,包头市胜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魏刚也于今年6月自杀,留下的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同样高达数亿元。而截至目前,已有中江集团、杭州锦绣天地、顺德广德业等多家房企破产,未来房地产业的深幅调整有可能会引起民间借贷风险进一步显现。

  不仅开发商过度举债埋下了民间借贷风险隐患,运用民间借贷资金炒房的投资客也遭遇了滑铁卢,手中的多套住房难以套现,造成资金链条断裂。

  事实上,在当前制造业利润率下滑、投资回报逐渐减少的背景下,部分逐渐演变为“高利贷”的民间借贷自身也会成为制造风险的源头。去年银根收紧,沿海一带许多小企业为了短期资金周转不惜借入高利贷,导致债务负担急剧增加。饮鸩止渴般地资金拆借不仅没有缓解小企业的困境,反而成为压垮小企业资金链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见,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缺乏规范的市场规则、风险难以控制等诸多弊端。“只见高利、不见风险”是民间借贷参与者的典型特征,金字塔式的借贷网络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有时只有当案件爆发时,许多放贷人才意识到已经血本无归。而各地的民间借贷又因分布广泛、网络庞杂、交易隐蔽,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层出不穷的案件警示,在民间借贷风险逐渐暴露之时,既要防止民间资金继续“脱实向虚”,又要对已经进入虚拟经济的大量民间资金的风险进行及时防控,以降低案件高发对地区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的冲击,尤其要防范民间借贷违约风险向银行体系传导。

  业界专家建议,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关键在于引导民间借贷走向阳光化和规范化,对民间借贷交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监管。据了解,已经渐入佳境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不仅对借贷交易进行撮合、登记备案,还承担着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民间借贷的规模、期限、用途、偿还情况等进行监测。近日,该服务中心宣布,将每月、每周定期向社会发布民间借贷利率指数,与人行温州市中支的监测利率共同构成反映社会资金供需状况的监测指标体系,以便于监管部门对区域内的借贷资金规模和流向进行全面监控,进行风险预警和防控。而民间借贷同样活跃的鄂尔多斯市也已出台办法,决定由民间资本发起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

  长远来看,拓展民间资本的投资空间,为囿积在民间融资市场中的民间资金开闸泄洪,是减少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案件的治本之策。今年上半年,各部委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细则密集出台,不但铁路、能源、电力等垄断基础行业全面放开,民间资金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公司以及资本市场也有了政策支持。如果有了多元化、梯度式的投资渠道,那么大量民间资金必然会从民间融资市场撤出,有利于民间借贷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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