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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发挥科技在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6 09:50 来源: 中国金融杂志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我国金融业的广泛应用,信息化已成为支撑和促进金融业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金融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金融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依托信息技术提升金融效率的理念已形成共识,金融信息化技术体系框架初步搭建,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为推动我国金融发展与改革、提升我国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作出了突出贡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十二五”期间,作为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的金融业,必须抓住历史机遇,持续强化“科技保障业务”水平并提高“科技引领业务”能力。

  我国金融信息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新特征。从国际看,金融危机改变了世界经济金融格局,西方国家量化宽松政策带来资本流动性风险不断上升,主权信用危机对现有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冲击,而新兴市场国家将在国际经济金融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从国内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既为金融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也增加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信息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科学制定“十二五”时期金融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对促进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和改善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宏观调控面临更复杂的挑战,信息化支持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十二五”时期,国内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对内需要稳妥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对外需要处理好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的关系。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金融宏观调控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大力加强金融统计监测、流动性管理、跨境资金收付管理等各类系统的建设,在全面监测科学分析经济金融运行数据的基础上,为党中央、国务院把握和预判经济金融形势提供支撑决策支持,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

  金融业面临战略转型,金融信息化成为重要支撑。“十二五”期间,金融机构自身同样面临战略转型、改变同质化竞争的局面,需要通过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这就需要调整和优化信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配置以适应特色化、综合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支持不同风险偏好、不同盈利模式的差异化金融产品,支持跨业务、跨市场、跨行业交叉式金融服务,支持人民币、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金融业“规模、速度、结构、效益、质量”的协调发展。因此,金融信息化将成为金融业战略转型的重要支撑。

  保障和改善民生,金融信息化需发挥更大作用。“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金融可获得性,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支撑功能齐全、分工合理、竞争有序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因此,要进一步发挥金融信息化对促进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和提高金融效率的作用,加大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产品的信息科技投入,打造城乡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信息化基础。

  信息安全呈现新态势,需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体系。金融信息化基础设施安全性直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数据纵向集中、应用横向整合、建设灾备体系等已成为我国金融信息化发展的主流趋势,宽带网络、大型主机、海量数据、并发访问已成为金融信息系统的主要特点,提升金融信息系统驾驭能力已成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的根本要求。同时,现代社会生存模式由现实空间向网络空间扩展,国际社会对网络和系统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趋利性犯罪活动不断增多,信息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应根据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信息安全组织保障与协调机制,落实信息安全问责制,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行业化、具体化,显著提升金融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抓住金融服务创新的契机。“十二五”时期,我国综合信息网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向宽带、泛在和融合方向加速演进。信息技术加速创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深入融合,第四代移动通讯技术趋于成熟,物联网、云计算应用加速推进,移动终端普及使用,泛在获取、海量存储、高速传输、智能处理、数据挖掘等技术不断取得新进展。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主动适应技术环境变化,发掘金融服务与新兴技术、商业模式的结合点,改善和优化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结构和性能开创金融信息化的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金融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思路

  提高宏观决策的信息化支持能力,促进金融平稳发展。提升金融宏观调控信息化水平。完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平台,支持利率市场化改革。构建全面、统一、协调、敏锐的金融统计体系,提高微观数据源之间、微观数据与宏观数据的协调性。改善和丰富金融监管手段和工具。继续完善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技术平台,提高信息化支持监管创新能力。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的监管体系,规范征信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中人民币流动情况监测水平,完善跨境外汇收支监测分析和危机应对体系,有效应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制定金融信息共享标准,实现各部门相关系统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部门间业务协作和政策协调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平台。

  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水平。建设安全、高效、便捷的第二代支付系统。统筹考虑支付服务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第二代支付系统将构建以大额支付系统为主渠道,小额支付系统、网银互联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为辅助渠道的支付体系,支持银行通过单一法人账户集中办理跨行资金结算,以适应集约化经营的需要。提供全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功能,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处理,满足多样化的支付需求。第二代支付系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支付体系现代化水平,促进支付服务创新。推动银行卡产业安全可控、持续发展。启动并完成银行磁条卡向金融IC卡迁移工程,改造银行卡受理环境,积极推进金融IC卡发行,促进国内芯片产业研发和应用,大力拓展金融IC卡跨行业特别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使用,形成增量发行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金融IC卡与移动支付联动发展的应用局面,促进“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目标的实现。逐步完善非金融支付机构技术管理体系。以促进产业发展、保障支付安全为目标,从非金融支付系统标准符合性和技术安全性检测入手,重点抓好技术检测机构管理,推动金融技术检测认证体系发展,逐步完善非金融支付机构技术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推进征信系统的升级换代工作,开发多样化的征信产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征信产品服务体系,加速金融机构信贷风险从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变。拓展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共享能力,扩大非金融机构信用数据采集,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社会信用网络,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实施金融标准化战略,提高金融业整体运行效率。加强金融标准化发展的统筹规划。金融标准化体系要体现自主可控、开放兼容、主动推进的特点,重点研制信息共享和系统互联互通、银行间市场交易、电子支付、移动支付、金融业务连续性等标准,在监管标准、业务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相关标准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金融业运行效率,同时为中小金融机构创造一个相对平等的竞争环境。引导和支持重点金融标准的实施。加大金融标准实施的检测评定、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应用金融标准的良好环境。加强金融标准化的市场化运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加大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制定的范围和深度,加强对国际金融标准和国外先进金融标准的跟踪研究和采标,提升国内成熟标准的国际影响。

  运用信息技术支持金融机构提高特色化、综合化、国际化经营能力。大力开发金融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息技术推动相应金融服务产品的开发,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和差异化竞争。各金融机构需要审时度势优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灵活的产品定制机制、快速高效的业务流程。优化金融业务渠道结构,培育电子商务增长点。建立健全客户评价体系和产品定价体系,提供灵活多样的财富管理服务,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稳步开展信息资源整合。综合化经营能力体现为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综合化、资源共享化、管理集中化的金融服务平台。提高综合化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对信息资源特别是客户信息资源的综合分析水平,积极拓展符合金融监管要求的新业务领域,打通金融市场各细分领域之间的客户关系和业务关系,实现“客户跨领域,服务跨领域”,实现企业集团层面的经营分析和决策支持。确定国际化技术发展策略。推进金融机构境外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加大境外机构电子渠道、自助渠道和物理网点的支持力度,满足多时区、多语言、多币种及当地特色业务规则的处理需求,建立境内外客户信息关联,实现全球客户的统一评价和规范授信,推进全球化战略决策的信息化支持。

  完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继续提高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督促各金融机构建立合理的运维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价手段,在资源级监控基础上逐步实现面向交易的应用级监控,提高自动化处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合理划分信息系统的灾难备份等级,深入推进灾备体系建设,防范全局性灾难风险。健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应急处置方案成为“成功经验的总结”。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等互联网金融服务系统的安全保障,有效应对高科技金融犯罪行为。提升金融业电子认证服务水平,提倡金融机构、非金融支付机构积极使用电子认证技术,推动电子认证服务在证券、基金、保险以及非金融支付等领域的应用。健全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业重大与共性信息安全问题的研究和交流,完善跨部委之间的应急工作预案,协同预防并快速应对各种信息安全事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从实际出发,制定金融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展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整体提高金融业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提高面向中小企业与“三农”的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中小企业、农户及其他农村经济主体信息的采集覆盖面,支持中小企业、农户及其他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融资。建设适合当地中小企业、农户特点的信息服务平台,并通过该平台积极宣传信用知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拓宽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化服务渠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中小企业贷款在线审批。引导和督促银行业提高电子商业汇票在中小企业客户中的使用率。利用信息技术面向中小企业宣传金融知识和金融服务,促进提高其财富管理能力。多管齐下提高面向“三农”的服务能力。适应农产品交易、农村保险等业务需求的增长,积极拓展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建设流动金融服务网络,发展“三农”电话银行,通过优化网点布局等方式,扩大“三农”业务覆盖面。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为“三农”业务发展提供安全、稳定、顺畅的运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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