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7日 15:56 来源:新闻晨报
庄晓英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审议通过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由一审时的3000元调高至3500元,税率级数由九级减为七级,一级税率由5%降至3%。据报道,税改后,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将会从中直接受益。无论是低收入阶层,还是中产阶层,税负都有所减轻,具体减轻多少,工薪阶层从中受益几何?本文就为大家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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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将从9月1日起,免征额调高为3500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据悉,个税法修正案将于9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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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后,是否所有人税负都会减少?
●关键词:个税调整后最高省480元,临界点是38600元
个税法修正案审议通过后,很多专业人士进行了精算,免征额由2000元调高至3500元后,应纳税收入在8000-12500元之间的纳税人省钱最多,可节省480元。个人所得税增减的临界点也从一审时的19000元变为38600元。
按照本次通过的个税草案计算,收入在临界点38600元以下的人群,税负将比现行个税方案低25元至480元,比一审草案低180元至25元不等(扣除三险五金后的月收入)。
据悉,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
[关注2]
税改后,年终奖税负会否减少?
●专家:大多都能较大幅度享受税改优惠
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陈慧敏表示,按照9月1日即将施行的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半年奖、年终奖等纳税情况都会因此受到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取得年终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年终奖金,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资所得计算纳税,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并且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直接影响了年终奖的计算。个人取得的年终奖金,先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取得的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取得的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大多数适用的税率是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所以大多都能够较大幅度享受到税法方案修正后带来的税收优惠。
案例1:如果员工取得的一次性年终奖金为18000元。除以12个月以后,是1500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前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和25元;修正后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3%和0元。即——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0%-25=1775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3%=540元
修正前后可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1235元。
案例2:员工取得的一次性年终奖金为54000元人民币。除以12个月以后,是4500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前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5%和125元;修正后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和105元。即——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4000×15%-125元=7975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4000×10%-105元=5295元
修正前后可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2680元。
[关注3]
税改后,半年奖、季度奖等日常奖金税负会否减少?
●专家:既有减少也有增加
根据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年终奖以外的其他各类奖金,包含季度奖、半年奖等,必须按规定和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并非所有的员工半年奖的税负都会减少,半年奖和月度工资之和,38600元是临界点,收入在临界点38600元以下的人群,税负将比现行个税方案低25元至480元;而高于临界点的,税负将有所增加。
案例:员工甲6月份的工资是3000元,延后一个月发放,7月5日发放,同时,在7月份,单位还发给员工半年奖6000元,那么员工甲7月份实际所得的收入是多少?若是同样的工资和半年奖,放到9月份个人所得税修改之后发放,员工甲9月份实际所得的收入是多少?专家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3000-2000)×20%-375元 =1025元;员工甲7月份实际所得收入为7975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3000-3500)×20%-555=545元;员工甲7月份实际所得收入为8455元。
相比,9月份实际所得收入多增加480元。
[关注4]
税改后,稿费、劳务费等税负会否影响?
●专家:稿费等未有改变,4种收入税负有所区别
据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潘家琪律师介绍,本次个税法的修订主要针对工资、薪金所得,这一变化使广大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真正得到了实惠,减低了他们的税收。另外,本次个税法的修订同时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之间的级距。对稿费、劳务费等税负没做调整。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修改后的起征点由以前的2000元提至3500元;税率结构将以前的9级税率调整为7级,去除了15%和40%这两个税率;第一级税率由以前的5%调整至3%;每一级税率之间的级距进行了调整。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稿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同劳务费,不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个体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个体经营所得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的税率是5%;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10%;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20%;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0%;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是35%。
案例:10000元工资;10000元稿费;10000元劳务费;10000元个体经营所得;同样的收入,按照新的税制标准,缴税各是多少?实际收入多少?不同人群不同所得的计税方式。
专家解析:假设这10000元已经扣除税前列支的项目,否则很难具有可比性,如工资收入是在扣除社保后才计税的。在已经扣除税前列支项目后,按照新的个税法标准,这几项所得的缴税情况如下:(1)10000元的工资所得A、需缴税745元,实际收入为9255元;B、计税方式为:
第一步:10000元-3500元(起征点)=6500元(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6500元×20%-555(速算扣除数)=745元
(2)10000元的稿酬所得
A、需缴税1120元,实际收入为8880元;B、计税方式为:
第一步:10000元-10000元×20%(减除费用)=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8000×20%×(1-30%)(减征30%)=1120元(应缴税额)
(3)10000元的劳务报酬所得
A、需缴税1600元,实际收入为8400元;B、计税方式为:
第一步:10000元-10000元×20%(减除费用)=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8000×20%=1600元(应缴税额)
(4)10000元的个体经营所得
A、需缴税500元,实际收入为9500元;B、计税方式为:
第一步:1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假设已经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第二步:10000×5%=500元(应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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