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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调首套房利率背离楼市调控本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8 11:46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近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多家银行已提高房贷利率下限,将首套房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5%至10%。有些银行还同步调高第二套房贷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20%甚至更高。记者致电南京部分银行房贷部,获知房贷利率上浮实际上早已开始。(10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在存款准备金率多次提高、准备金率缴存基数扩大、差别准备金率动态调整、存款增长放缓等综合因素影响下,银行信贷政策在房贷市场的主要反映是两点:一是提高了房贷利率下限,尤其是将首套房利率上调;二是一贷难求,购房人即使符合限购等各项政策要求,也很难从银行拿到贷款。

  近段时间,我国房贷市场几乎停滞,要么是银行提高利率增加购房人负担,要么是银行直接将购房人拒之门外。这种现象由于抑制了需求,显然有利于打压房价,但也打击了部分民生刚性需求,即首套房利率提高和一贷难求,影响了部分人居住权益的实现。

  所谓“住房保障”,不仅仅是指通过公租房、经适房等方式来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益,还要通过商品房来保障部分人的居住权益,因为保障性住房“僧多粥少”,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而要想让商品房保障公民居住权益,既要降低房价,更要降低首套房购房人的负担,比如说房贷利率。

  但现实情况是,有些银行只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没有顾及首套房购房人的购房负担和贷款难度。在我看来,这不仅阻碍了首套房购房人居住权益的实现,而且还歪曲了楼市宏观调控的本意。其实,宏观调控的意图很清楚,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无意打压民生需求。

  无论是新“国十条”还是“国八条”,在信贷政策方面着力点主要是限制二套房及以上的房贷。比如,新“国十条”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国八条”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显然,宏观政策并没有允许银行在首套房上大做“文章”。

  房贷业务向来是银行眼中的优质资产,银行何以提高房贷利率或者不放贷?从表面上看是银根紧缩的结果,但银根紧缩并不等于银行没有资金,恐怕是银行有了更赚钱的业务,比如说,有的银行把有限贷款额度给了国企,有的银行曲线放高利贷,所以暂时把房贷业务不放在眼里。

  有人指责个别银行上调首套房利率是趁火打劫,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并且从种种迹象看出些许猫腻。比如,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不少银行通过房贷来搭售理财产品。这种典型的“捆绑销售”现象,在今年3月曾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但很多银行依然在暗地里操作,即谁买银行理财产品,有限贷款优先向谁发放,至于是不是首套房急需贷款,银行则不管不顾。

  毫无疑问,多家银行无论是提高房贷利率,还是一贷难求,银根紧缩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根本原因还是个别银行只求利润。在我看来,银行房贷政策的趋利性调整,尤其是打击首套房需求,既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风险——一旦房贷政策放松房价反弹更快,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压力。(□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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