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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磊:金融稳定的界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10:32 来源: 《新世纪》周刊

  忘记温州,预留基础货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兴市场泡沫破裂,或许是我们真正审慎的选择

  陆磊

  近来,“温州市向人民银行申请600亿元专项再贷款”已被辟谣。当然,这不意味着人民银行对温州或类似金融债务所引发的金融风潮置身事外。对此,需要厘清三个有关金融稳定的基本问题:第一,央行的金融稳定职能边界,即救助谁以及按照什么方式实施金融稳定职能;第二,有没有比央行最后贷款人工具效率更高的救助手段;第三,是否具有需要央行救助的金融不稳定因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无论国务院是否允许,人民银行都不可能向地方政府提供借款。在温州或类似民间融资问题发生后,正确的做法绝非承诺救助,而是应按如下程序实施操作:第一步,由银监会清查金融机构对民间融资的参与度;第二步,构筑相应的正规金融与民间融资的防火墙;第三步,对深度介入民间融资且影响兑付的银行实施关闭,并向央行申请特种借款以向存款人(而非参与高利贷者)实施兑付。

  问题是,上述的救助行为仍然属于央行对投机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不合理安排,真正应该发挥作用的是存款保险机制。这一机制设立的好处至少有两点:

  一是明确救助的边界。存款保险仅仅针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人,因此不会出现对放高利贷者提供保险的可能性。借贷双方愿打愿挨,高利贷本身意味着高风险,断无由央行埋单的道理;只要不波及商业银行,即使债务人全部“跑路”,亦并不伤及金融稳定。反之,如果银行参与了高利贷,存款保险介入对存款人的保险——这是一种有限责任。

  二是存款保险属于自救与共济。避免了通过央行救助以通货膨胀税的方式对公众实施“剥夺”。即使金融机构直接参与或间接支持了此类投机所导致的风险,应该由该机构买保险。

  当前,真正值得关注的金融不稳定,是可能在2013年出现的三大系统性风险。

  一是地方政府大口径负债。城投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等与正规金融机构直接相关的金融风险,很可能对金融体系带来致命影响。此类融资余额在总量上超过10万亿元,风险敞口在2012年底超过1万亿元,与某些城市区区数百亿民间高利贷相比,显然更具系统性杀伤力。如果地方实体经济在2012年前无实质性复苏,且各地在纷纷穿上“区域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黄马褂背景下,继续大力度融资,则不排除到2012年底前后,风险集中爆发。此时,央行纵使想置身事外亦不可得。

  二是人民币贬值与资本外逃。在经历约四年的衰退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将面临金融体系资产负债表的最终修复,经济复苏将成为必然,随之而来的将是全球资本回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泡沫的破裂。在中国,人民币升值路径将走到尽头,热钱可望转而流出,资产价格或许因之出现大幅度回落,银行体系的中长期贷款质量因此而显著恶化。这将是比地方融资平台更严重的系统性风险,央行将面临救助性基础货币发行越多货币越贬值,而不救助则发生银行危机的两难局面。

  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泡沫。在2009年开始各地大干快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亦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不稳定。从LED到物联网,从轨道交通到生物制药,从新能源到装备制造,相当多的所谓新技术都是在缺乏足够明晰的技术路线下仓促上马,未来的市场前景与技术领先度均不确定。如果在2-3年内出现引领全球的真正技术增长点,则我们的前期投入势必演化为沉没成本。

  这三大可能的问题每个都比温州民间借贷严重得多,其间的轻重缓急不难权衡。忘记温州,预留基础货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兴市场泡沫破裂,或许是我们真正审慎的选择。

  作者为广东金融学院代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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