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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争的国际评级话语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7 13:50 来源: 《环球财经》杂志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 汪巍

  作为金融体系中地位特殊的中介服务业,信用评级业是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力量,代表了一个国家在国际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它的定价功能使评级机构在某种意义上掌握着企业和金融市场的生杀大权。

  美国垄断全球信用评级业

  穆迪公司是美国最大的评级机构之一,它与美国的标准普尔和惠誉国际并称“全球三大评级公司”。全球信用评级业被由美国主导的这三家企业高度垄断。美国在信用评级行业还具有强烈的不对等性:美国评级机构正不断加大向其他国家的渗透,目前三大评级机构在本国以外的收入占比达到46.7%;其他国家的评级机构进入美国市场则困难重重。截至2010年,全球近200家评级机构中只有10家在美国获得资质,其中7家来自美国本土、2家来自日本、l家来自加拿大——而后3家外国机构进入美国后从未开展业务。我国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去年就被美国评级市场以“在美国没有办公室和客户”等理由拒之门外。

  信用评级是债券发行人进入国际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必备的通行证。掌握了信用评级话语权,就意味着掌握了全球信息主导权和资本配置权,评级高低将直接影响受评国家或企业进行海外融资的成本高低和利率水平。

  信用评级的力量足以影响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随着信用评级逐渐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核心资源,中国信用评级业正开拓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在高度垄断的全球信用评级市场力争扩大国际话语权。

  中国信用评级业尚处弱势

  中国信用评级行业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最初的评级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隶属于各省市的分行系统。20世纪90年代以后,经过几次清理整顿,评级机构开始走向独立运营。1997年,人民银行认定9家评级公司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企业债券评级资质。200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下,形成了中诚信、大公国际、联合、上海新世纪和远东五家具有全国性债券市场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2006年后,上海远东逐渐淡出市场。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目前规模较大的全国性评级机构只有大公国际、中诚信、联合、上海新世纪4家。去年一年全行业收入约为4~5亿元人民币,今年收入至今已达到去年全年的水平。尽管如此,中国评级业与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金融中心的建设乃至国际金融市场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目前国内评级业业务规模小,经营状况还不理想。2009年在央行备案的80家信用评级机构中,有30家亏损,亏损面达到37.5%。在与债券发行人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合作中, 评级机构的市场地位也往往处于弱势。

  在我国,由于不同类别的债券由不同部门监管,使得债券评级的监管政出多门:公司债券评级业务由证监会监管;企业债券评级由发改委监管;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则由央行监管。这种状况不可避免地提高了监管成本,降低了监管效率。

  美国在中国市场的渗透

  进入21世纪后几年,美国穆迪、标准普尔、惠誉等公司利用我国在信用评级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在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长驱直入中国的信用评级市场。

  2006年,美国评级机构开始了对中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全面渗透。2006年,穆迪收购中诚信49%股权并接管了经营权,同时约定七年后持股51%,实现绝对控股。2007年,惠誉收购了联合资信49%的股权并接管经营权;标准普尔也与上海新世纪开始了战略合作,双方亦在商谈合资事宜。穆迪、标准普尔、惠誉三大评级公司也都曾与大公国际洽谈合资,提出对大公控股或控制经营权(如穆迪愿意出价3000万美元购买大公国际控股权),但都遭到拒绝。目前,我国四家全国性的信用评级机构除大公国际始终坚持民族品牌国际化发展外,其余已经或正在被美国控制。

  信用评级改革呼声高涨   

  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在过去10多年是次级贷款的垃圾债券最积极的推动者,在次贷危机前夕对“两房”次级债券给予了一致的3A评级,结果引诱全球的债券购买者跳进了火坑。美国三大信用评级公司对日益发展的欧债危机火上加油和推波助澜,一再调低希腊国家主权债务的信用评级,导致了这些问题国家的融资成本急剧上升,直到完全失去市场的融资能力;从而又一次帮助美国对冲基金完成了“做空”欧元牟取暴利的投机行为。

  所以,在主权债务危机中,欧盟国家纷纷把指责的矛头对准了信用评级机构,批评他们滥用评级大权,加剧了市场恐慌,成为危机扩散的推手之一。

  今年7月,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事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曾表示,将建议欧盟禁止信用评级机构对接受救助的欧元区国家进行信用评级。巴尼耶表示,目前金融体系的薄弱状况造成投资者过度依赖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欧盟委员会正在考虑修改相关指令,减少国际信用评级的参考作用,鼓励投资者加强对风险的自主评估。

  顺应欧洲的需要,欧洲最大的战略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组建一家由25家企业参与的集团,每家企业出资1000万欧元,建立一个欧洲信用评级机构,以抗衡美国三大评级机构。按照设想,欧洲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费用不到三大评级机构的1/3。

  在信用评级改革呼声高涨的同时,作为改革国际评级体系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国越来越受到瞩目。中国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曾于8月3日宣布将美国的本、外币国家信用等级从A+下调至A。此举比标普调低美国主权信用评级早两天。

  大公国际独树一帜的评级结果,体现了中国经济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意味着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评级市场话语权的增加。

  大公国际在阐述下调美国信用等级时列举了美国政治体制弊端,国家缺乏偿还债务能力,赤字削减速度远低于新增债务速度,以及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这四大理由。曾经担任美国国会众院议长博纳助手的经济学教授帕特里克·乔瓦克说,大公国际对美债的许多关切是有根据的,其观点是全球许多投资者的共识。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世界评级格局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加强评级监管的共识已经形成,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制定更为严厉的评级监管法规,着手扶持本国评级机构发展,依赖自己的力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如:俄罗斯总理普京宣布建立本土评级机构;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凡发行本币债券和银行借款必须由其惟一的本土机构进行评级;韩国加强了双评级管理,规定发债主体必须选择韩国的国家信息和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双评级机构之一;日本政府出资支持其控制的亚洲评级协会扩大日本评级机构在亚洲的影响。这些迹象表明:信用评级正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通过掌握评级话语权抵制现行不公正的国际评级体系正在成为一种潮流,这就为我国参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评级规则制定,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创造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扩大中方话语权的对策

  在本世纪第二个10年,中方应采取以下对策,扩大我国评级机构在国际评级中的话语权:

  一、应将加快发展民族信用评级机构作为国策,并纳入国民经济与金融发展规划,使国家信用评级业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中国是美国国债的最大债权国,如果没有评级话语权,也就没有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市场定价权。因此,争取国际评级话语权是保护中国核心国家利益的需要。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在监管体系上,坚持统一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评级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严格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标准。

  2.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与扶持民族评级机构开展国家信用风险评级结合起来,确保民族信用评级机构在国际上的评级话语权。

  3.制定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扶持民族信用评级机构成长壮大,可选择2~3家有发展潜力的民族评级机构(以国有参股方式),给予重点扶持。

  4.提升国际竞争力,尽快做大做强,吸收国外有影响的国际评级公司入股,扩大信用评级公司的知名度,逐渐走出国门,开展跨国评级业务,使民族评级机构广泛参与国际金融活动,争取应有的金融事务话语权。

  二、遏制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掌控图谋,捍卫我国的金融主权和国家安全。外资机构可以参与不涉及国家经济技术安全的评级业务,但绝不能允许其主导我国评级市场。目前,美国评级机构可以不受限制地参与我国政府和各类企业的信用评级,中方必须完善信用评级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对外开放中,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中方利益:

  1.明确规定外资评级机构不得涉及某些经济部门,如国防工业的兵器、航天、航空、核工业等部门。

  2.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对外开放必须坚持对等原则。在批准外资进入中国信用评级市场的同时,我们应该要求其所在国政府承诺对中国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以利于我国评级机构公平竞争。

  三、外资机构持股中资信用评级机构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世界各经济大国都是依靠本国评级机构为国内资本市场提供评级服务,严格控制外资评级机构介入和控股。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资金融机构投资中资银行的相关规定,可规定外资机构持股中资信用评级机构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而且不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合资企业的经营权。

  四、建立资信评级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协会任务主要包括:组织各家评级机构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评级质量;协助各家评级机构规范评级方法;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搞好评级机构的资料审查和日常业务管理;督促检察和加强各评级机构自律管理,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 

  五、加强评级方法的研究,设计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评级业将通过成果发布来扩大社会影响力,最后得到社会的检验来提高公信力。发展我国民族信用评级业的根本之途在于确保中国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不断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评级指标体系是保证评级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信用评级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加强评级方法的研究,并根据客观环境变化对评级指标体系进行相应调整。在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我国的立法机关及信用评级机构应该共同制定一个统一的评级标准,使评级有一个统一的衡量尺度,使各种评级结果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来检查是否确实具有投资价值,使评级结果影响不断扩大,从而有助于世界经济稳健发展。 

  六、加强评级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信用评级机构应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订规范的公司章程,设置科学高效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订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内部管理工作具有组织和制度上的保障。此外,信用评级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应包括信用评级委员会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评级人员守则等。

  七、做好保密措施。信用评级机构和人员对于因工作需要而获得的被评对象未公开的财务资料、发展规划、投资组合及其他双方事先约定的保密事项,应当严格保守秘密,未经被评对象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应该建立严格的评级资料保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管理,非评级项目相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查阅;若评级报告中涉及被评对象未公开的信息资料,该评级报告全文仅能提供给被评企业,未经被评对象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信用评级人员不得将被评对象提供的资料用于除评级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八、扩大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要使我国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逐渐扩大,在做好债券评级和贷款企业信用评级的同时,还要做好对金融机构的评级,并加强宏观经济环境分析、行业竞争优势比较、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与各大国际经济区域及国别经济形势等方面的研究,以增强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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